2016年汉阴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321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4-08 17:03

汉阴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汉政办发〔201288号文件,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组织实施依法治县规划,指导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汉阴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使更多的人共享法治文明成果;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平安汉阴建设;依法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加大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司法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能力建设;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汉阴县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6年,编制共16名,在职人员14人,退休8人,离休干部1人,遗属补助3人,内设行政股、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四个股室,下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个局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和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汉阴县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公用定额标准为3档,汉阴县司法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人均12000元测算。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部门经费实行年度包干,汉阴县司法局自觉增强自主理财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制定本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部门年度收支平衡。

五、机关的预算收支数额情况

按照汉财预字〔201634号文件,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16.4163万元,预算支出项目为:

(一)人员经费支出334.2163万元:①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39.5552万元,②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含中省规定的各项津贴)126.5580万元,③离退休人员工资46.2216万元,④遗属补助支出0.84万元,⑤奖励工资10.7950万元,⑥一次性津贴10.0662万元,⑦离休干部生活补贴0.180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32.2万元:①公用运转经费19.2万元;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综治维稳经费13万元。

(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内容和用途组织实施,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转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