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2015年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45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9 15:37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及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现将汉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2015年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汉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现成员单位有: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老干部局、县工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视局、市卫生局、县妇联等13个单位汉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老龄办),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县老龄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研究拟定老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负责提出全县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全县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3、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及重要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工作;4、负责指导开展老年群众组织工作,指导乡镇老龄机构组织建设,具体做好镇、村老协的规范化建设工作。5、组织开展“敬老节”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活动;6、负责老龄业务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指导为老人服务,开展敬老、助老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全县老龄工作的发展;7、承办老龄工作有关数据统计和上报、高龄补贴管理发放及老年优待证的办理等工作;8、组织开展老龄办日常工作,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 9、协调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

 二、部门情况

 汉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我办编制3人,2015年底实有工作人员4人,因业务范围扩大工作任务加重,聘请临时工作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1420.54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1,181.17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127.07万元,政府性资金54.1万元;2、其他收入239.37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1387.22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6.091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等),日常公用支出8.86万元(单位运转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办公购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2.26万元(全县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以及节日期间对高龄老人的慰问款)。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汉阴县老龄办“三公经费”共计4.26401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24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21万元,公务员培训费0.01809万元。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因此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3.62492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领取高龄补贴老人情况的核查,对80岁以上贫困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五老老人的慰问,带领本县老人参加省、市和周边县城举办的相关老年活动,以及各镇村级老年协会建设指导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办公务接待支出0.62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办检查我县老龄相关工作时的工作用餐费用,以及老年学学会的工作用餐(县老年学学会账户在我办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