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454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8-24 16:25

汉阴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按照汉政办发201288号文件,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组织实施依法治县规划,指导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机构人员情况

汉阴县司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5年,在职人员48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8人,遗属补助3人,聘用人员4人,内设行政股、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办公室、四个股室,下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个局属单位和城关、平梁、涧池、蒲溪、双乳、龙垭、观音河、铁佛寺、酒店、双河口、漩涡、汉阳、上七、双坪等14个基层司法所。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初共有在职人员49人,年末人数变动为在职人员48人,在职死亡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遗嘱补助人员3人,其他无变化。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汉阴、法治汉阴”为目标,全面推进 “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干部作风转变”五大重点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各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09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9357元,其他收入1300000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09357元。

实际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10430.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司法岗位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3844.6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费);

    3、日常公用支出1015133.1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38215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人民调解办公桌椅、信息网络建设等相关费用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62987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和开展活动费用支出,困难职工救助支出。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本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9792.04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5449787.04元,其他收入670005万元,支出5581558.23元,上年结余(原结余170053.98元财政收回结余1389.06元)168664.92元,本年结余706898.73 元。

2015年总收入611979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9787.04元,其他收入670005元。支出5581558.23元,2014年度结余168664.92当年结余706898.73元。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部门经费预算,按照合理、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年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底单位其他应付款976839.12元,其他应收款400855.62,往来款项都是2008-2012以前账款,我单已及时清理下账。

五、部门决算及财务工作情况

部门决算严格按照省市县财务决算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后报县财政局分管股室审核后上报,确保数据真实,运算准确。从2013年开始,我局按照全县要求,实行部门了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让单位财务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确保行政运行。

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本着真实实际的原则,报表真实反映出了我单位实际收支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