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直机关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459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9 16:58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按照县委的部署,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决定,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分类指导县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廉政文化建设;做好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队伍建设;审批所辖单位党组织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涉及到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报县纪委审批)。

       (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每年向县委报告;定期了解各部门(单位)党员和群众对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所辖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五)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负责有关党组织的审批和党务干部的任免。 

       (七)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资产情况

中共汉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派出机构,也是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截至2015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退休3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29万元。

         三、机关工委2015年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56.4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68.2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6.30万元,占总支出的38.52%;日常公用支出25.58万元,占总支出的37.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1万元,占总支出的22.86%。也就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离退休人员支出。项目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三公经费”0.88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业务实地指导、检查、调研、挂联镇村、学校帮扶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挂联村、学校工作餐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