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表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473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各镇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6 10:27

  一、基本情况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编制45人,内设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室等九个职能部门。现有干警40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2人。

  全院现有办公、办案用房1500平米,警务用车7辆,民用车1辆,办公固定电话17部,计算机76台、服务器2台、复(打)印机19台、照(摄)相机10台、法庭示证系统2套、投影仪2台、档案管理系统1套、装订机2台、非线性编辑设备1套、警械专用柜1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1台、现场痕迹勘察箱等多种侦查取证设备共17台。开通了与市检察院之间的三级专线网、三级机要通道。建成了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办公办案局域网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视频会议室。

  二、收支情况

  2015年全年收入决算963.65万元,支出947.57万元,收支结余16.0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0.39万元。其中:2015年度完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0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8.22万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详见决算公开附表1—4)。

  三公经费支出2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培训费支出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