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497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9 11:25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及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663号)文件精神,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县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系统及镇科级以下干部档案。

六、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汉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九、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各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汉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资产情况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行政股、人事(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保保险股、法规信息股、监察督察股、劳动仲裁院等7个股室。有6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汉阴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汉阴县小额信贷担保办公室、汉阴县职业介绍所)、汉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办公室、汉阴县人才交流中心、汉阴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汉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汉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等。

2、截至2015年末,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退休22人,固定资产数额为213.35万元。

三、部门年度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11111.4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4.65万元,其他收入406.8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 11067.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5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4%,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用于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2、项目支出10081.18万元,其中:59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占项目支出的58.92%100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创业和技能培训项目,占项目支出的0.01%2233.91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担保及贴息资金,再就业专项资金,企业困难职工及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占项目支出的22.16%1801.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占项目支出的18.91%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 “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和业务培训工作便餐及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用餐,比上年同期下降41.6%;公车运行费用5.58万元,主要用于201510月底公车改革前单位工作人员下乡考察、检查调研、指导培训等,以及到省、市、部门汇报联系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