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50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各镇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30 11:27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及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6]6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和主要职责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实有在职人数64人,离退休干部32人,遗属6人,临时工3人。局机关设立行政股、市场管理股、法制股3个股室,实有在职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0名。局机关所属三个事业单位12315申诉举报中心、企业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实有在职工作人员10人。全县按经济区域下设城关、涧池、蒲溪、漩涡、汉阳6个工商所(漩涡所和汉阳所合署办公),工商所共有工作人员36名,属行政编制。全系统共有公务车、执法车共9辆,2015年底保留3辆。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规定管理所辖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68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11万元,其他收入17.06万元。本年支出693.92万元,收支结余-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45万元,年末结余46.3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7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9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未结转和结余33.69万元。

  2015年支出共计693.92万元,基本支出639.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临时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3.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项目支出48.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工作和重点商品质量抽监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6.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公开

  2015年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大幅度减少。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公务接待费为0.63万元,和上年基本持平。培训费支出0.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