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2-010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2〕86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9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9-10 11:4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顺利实现我县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目标,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具体为县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安监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审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国土局、统计局、信访局、文广局、移民局、药监局、公安局、司法局、残联、档史局)。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12年11月中旬至2012年12月下旬。被考核的各镇政府,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在2012年11月中旬以前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未按时限完成的将在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扣分。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
四、考核分值及其考核结果运用
本次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汉阴县2012年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2012年度县对镇、部门考核依据,考核分值将占本年度综合考核的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