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5-005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26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4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4-09 15:2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国土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办发〔2015〕40号)安排,现就我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进行整改,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且违法比例超15%的辖区镇人民政府、用地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依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违反征地拆迁与房屋征收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进行约谈或实施问责。
二、检查对象
(一)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二)2014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2015年2月13日县政府召开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四个阶段迅速开展卫片检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3月28日前)。按照中、省、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我县“卫片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核查整改(4月30日前)。依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完成图斑的外业核查。县国土资源局、镇人民政府及项目用地主管部门要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改,并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要做到合法图斑依据充分、资料齐全,违法图斑查处到位、案卷完整。
4月1日前,县国土局依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坚持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完成图斑外业核查、内业审核、案卷组卷、成果归档,并向市局上报初步核查统计数据。
4月30日前,确定一批典型案件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并将结果上报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卫片办备案。
(三)审核验收(5月10日前)。5月10日前,县卫片办针对市级书面数据审核反馈的修正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完成数据修正,报县政府审定后向市卫片办正式上报卫片检查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
(四)约谈问责(6月20日前)。6月2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厅卫片检查工作反馈情况,报请县政府对违法比例超过15%或国土资源管理混乱的镇,进行警示约谈、问责。
7月31日前,按照国土资源部数据审核后反馈的数据修正意见,县国土资源局对有关数据开展进一步核查,并迎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定东任组长,陈前志、方衍定、张珍珠任副组长,公安、监察、人社、财政、国土、住建、经贸、安监、工商、农业、林业、工业园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镇、各项目用地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检查工作机构,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贯彻中央领导新理念、新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问题,全面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县国土局作为执法责任主体,要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夯实责任
各镇、项目用地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利用管理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彻底纠正、查处到位。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宣传等工作,收集汇总信息,及时报告问题,联系上级,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涉及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国土资源局移送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负责对国土资源局移送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立案处理到位,并全力配合国土资源局的执法工作。
县财政局(公产局):负责对国土资源局依法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接收,确保没收程序到位。
县经贸局、住建局、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局:负责对国土资源局通报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停止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对已办理的手续予以注销。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我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三)重拳出击,严格查处。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土资源违法形势的严峻性,全面落实省厅“土地违法行为整治年”的要求,努力适应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的新常态,纠正等待观望的消极态度,对违法问题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依法履职尽责,严肃认真的做好整改查处工作。4月30日前,依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按照 “六必须”的标准,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拆除复耕的必须拆除复耕、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必须提出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确保全部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四)强化措施,落实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所辖镇政府及相关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落实。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逐宗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符合15号令责任追究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国土所要紧紧依靠辖区政府强化动态巡查,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各镇、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