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冻结G316平涧公路改建工程沿线私人建房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5-0114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住房保障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38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4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4-30 08:46 |
汉规〔2015〕007—县政办006
城关镇、平梁镇、涧池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G316平梁至涧池公路改建工程启动以来,各项征地拆迁安置和建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在公路建设或拆迁安置中也出现了违法圈地、违法抢建房屋现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平涧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G316平涧公路改建工程沿线区域内私人建房建设用地和规划审批,冻结范围为G316平涧公路改建工程两侧各延伸50米范围,冻结期限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年。
二、冻结期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巡查、监督和查处。各镇主导的安置点建设,由各镇统一规划,报请县规委会和县政府批准后,不受该冻结影响。
三、冻结期间相关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对冻结区域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各镇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快从严查处。对不作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由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