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yjgl-2015-0606 公开目录: 灾害救援
公开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5〕21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3-17 17:2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 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2起A型口蹄疫、6起H5亚型禽流感疫情,加之我县周边地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防控形势复杂,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疫情形势,绝不能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汉阴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周密 部署,强化责任,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扎实开展基础免疫工作。继续扎实做好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制免疫工作。继续坚持“五不漏”(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工作要求,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认真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疫苗领取登记、畜禽标识佩戴和免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要开展免疫抗体检测,为科学评估免疫质量提供依据。集中做好动物免疫注射及挂标工作。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3月17日开始,4月20曰前全面结束。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农业部门要加强种禽场、水禽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候鸟活动频繁地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以及屠宰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地区的口蹄疫、高致病性 猪蓝耳病监测;林业部门要密切关注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动态,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病的交叉传染,一旦发生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釆取果断措施,及时规范处置,严防扩散蔓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沟 通,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预警能力。
       (三)加强检疫监管工作。对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进一步完善防疫制度,配齐防疫设施,改善防疫条件。要加强产地检疫和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要切实抓好疫苗监管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疫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要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屠宰规定制度,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屠宰企业规范化水平。严把生猪屠宰检疫(验)关口,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进场屠宰;深入开展生猪屠宰及畜产品安全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加大流通及加工领域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查处销售证章不全肉品、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监督肉品经营商贩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市场销售来源不明、证章不全肉品。
       (五)加强应急管理。县、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防控合作机制。各镇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要严格按照“各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责任制,县与镇、镇与村与规模养殖场(大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落实防疫责任,确保春防各项工作措施和防疫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农业、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县农业局要在春防集中免疫期间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