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5-005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排污单位环境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5〕25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4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4-09 08:2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汉阴县201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划定月河川道城关、平梁、涧池、蒲溪、双乳5镇为禁烧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工作要求,以夏季油菜秸秆禁烧为重点,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禁烧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收集和转化利用。其他各镇应在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学校、加油站、电力及通讯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逐步推行施行秸秆禁烧管理。通过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秸秆禁烧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把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作为消化农作物秸秆的主渠道,通过综合利用实现禁烧“零火点”目标。
1.推行秸秆粉碎还田。由县农机部门负责引导农机合作社购置3台联合收割机,并改造3台收割机,保证6台机械在月河川道收割油菜。由县农机部门负责引导农民购买20台小型油菜收割粉碎机,解决川道乡镇山坡零星地块油菜收割问题。由县农机部门提出农机收割指导价,降低农机收割成本,确保油菜收割同步粉碎秸秆还田。
2.推动企业回收利用。由县农业局和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引导秦园食用菌、精利有机肥等企业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原料,协助企业作好农作物秸秆收购工作,并认定企业回收利用秸秆重量,县财政给予秸秆回收利用企业补贴,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前景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不断扩大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规模,减少秸秆燃烧污染源。
3.采取集中堆放沤肥。由各镇政府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设置一处农作物秸秆集中堆放点,动员农户将未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集中统一堆放,经过沤肥后还田处理。各集中堆放点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无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以镇、村、组为基本单元,建立“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
一级网格。各镇镇长为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期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分片包干指导监督本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级网格。各村村主任为二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村不能粉碎还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级网格。村民组长为三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人、人盯田,严防死守,在“三夏”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印发公开信、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同时,各相关镇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上下贯通、迅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6月30日)。以油菜为重点的农作物收割期间,各相关镇必须实行驻守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之间的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环保部门要畅通12369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开展全天候的巡查。
(三)考核奖惩阶段。考核工作贯穿于禁烧实施阶段始终,县环保局要全天候开展巡查,每周通报一次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在巡查中每发现一处火点,要现场启动执法有关程序,严厉打击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并对所在镇环境保护单项考核扣除1分,工作结束后进行排名表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阴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定东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徐家保、农业局局长陈世宁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农业、监察、公安、文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各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县环保局要加强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考核奖惩等工作;县农业局要做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农机投放和农机补贴等工作;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县环保局、农业局要联合制定印发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并在汉阴电视台滚动播放。二是各通讯机构要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短信,内容由县环保局拟定。三是各镇要将秸秆禁烧通告在村组主要道路口、人员密集区张贴,并通过中小学生将通告发送到家长手中。四是各镇要在秸秆禁烧期间组织出动2台以上的宣传车巡回各村组宣传,各村民小组要在田间地头悬挂5幅以上禁烧宣传标语。要通过多形式的强势宣传,提升农民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严格考核奖补。一是县农机部门负责对现有3台联合收割机加装捡拾器和粉碎机。二是新购3台联合收割机,由县农机部门用农机补贴资金每台补贴5.2万元,另外县财政再对每台奖补5万元。三是对投放的20台小型收割粉碎机(单价3500元/台),每台由县财政奖补2500元。四是县财政给予油菜秸秆回收利用企业100元/吨的补贴。五是对考核前三名的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并将结果纳入环保工作单项考核。六是对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和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