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5-011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5〕70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24 09:1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8月12日零时30分左右,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碾沟村陕西五洲矿业公司生活区附近突发山体滑坡,已造成厂区15间职工宿舍、3间民房被埋,64人失踪;8月12日晚23:20左右,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85人死亡,700余人入院治疗,事故具体情况正在进行调查当中。这两起灾难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巨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中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彻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当前高温、暴雨和强对流灾害天气增多,工矿商贸行业又处于旺季,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灾害易发多发的基本县情,从近期我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在思想上保持高度清醒,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握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全县平稳度汛,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防范排查,全面落实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类防汛责任制,层层夯实包抓责任,逐级落实主要江河、城镇、水库、河道等防汛重点部位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的责任,继续保持“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方参与”的防汛工作良好格局。落实“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抓好“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工作“三到户”措施。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方案,落实片区分包、专人监测、联户叫醒、发放明白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巡查,超前防范,提早预警。对全县133个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有险情发生可能的隐患点,在向受威胁单位、群众发放“两卡”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确定监测预警人员,做到24小时密切监测。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信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迅速上报,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由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配合,逐矿检查探矿作业工棚区、矿山生活区安全,特别加强对边坡、采空区、塌陷区、临河临崖区的监测,凡处于危险区域的,一律撤离人员,对存在淹井危险的矿井和露天采场矿坑等要坚决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对停产的矿山,要落实好值守监控人员和措施,加强尾矿库巡查检查和监测监控责任落实。由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汛期及夏季水上运输和客运行业的安全教育,加大灾害性天气预警管控,确保行船和客运行业安全运营。交通局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监测,消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由县住建局牵头,以防洪水、防垮塌、防滑坡、防泥石流等为重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提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坚决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三、坚持铁腕执法,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12月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的要求,在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本次行动范围为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具体由县安委办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自查自纠,县安委办要做好督查督办、突击检查、信息收集及通报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要突出农村、山区、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加大路面执法巡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危化车辆、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实行逢车必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住建局配合,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城市燃气、油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入户开展安全常识宣传,严防火灾、燃爆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局配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坚决落实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高温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由县安监局负责,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细致排查治理隐患;由工业园区牵头,对月河工业园区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县文广、住建、质监、教体、电力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线路、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电力设施等各行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

  四、认真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推动县、镇、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四级四覆盖、四落实四到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县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加大安监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法非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实施“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安全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督查。各镇、各部门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明确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及时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亲临一线,做好事态控制、事故救援等工作。从8月20日开始,县政府抽调政府督查室、安监局、监察局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各镇及道路交通、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确保全面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时间及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