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5-013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措施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5〕74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31 09:2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8月27日,紫阳县发生一起胡蜂伤人事件,导致两人死亡。事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批示要求各县开展胡蜂防治工作。当前,胡蜂进入繁殖和活动高峰期,极易发生蜇人伤亡事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批示,扎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落实。由于近几年我县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一些地方胡蜂种群数量增多,常在村民聚集区的大树、林果树、电杆等处筑巢(俗称“葫芦包”),一旦受到干扰,胡蜂就会伤人,若得不到及时救治,将会产生十分严重后果。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把胡蜂防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快速推进落实,确保将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全力促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各镇要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迅速摸清胡蜂的种类和分布,划定重点区域,特别是对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周围、学校周边、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必须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及时公布应急处置电话,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发现的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妨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点区域蜂巢,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灭杀、及时摘除。对一般区域具有潜在威胁且无法摘除的蜂巢应及时悬挂警示标志,确保不再发生意外。

  三要快速反应,科学开展救治。一旦发生胡蜂伤人事件,各镇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科学处置。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胡蜂伤人的救治工作,对接到的救治报告,迅速派出得力救护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治;对入院治疗的伤者,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最大限度杜绝因胡蜂蛰伤致死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特别是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配齐治疗急救药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强化宣传,提升防治意识和处置能力。各镇及林业、卫生、农业、科技、文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画册、宣传专栏等媒体,普及预防方法和应急处置常识,让广大群众了解胡蜂的生活习性和危害性,增强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意识。教体、旅游部门要深入学校、景区景点向广大师生和游客介绍胡蜂生活习性、伤人特点、危害后果、预防知识、紧急救治方法和求助方式,提高师生和游客的防范意识。

  五要夯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各镇和林业、卫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灵通信息,一旦发生胡蜂伤人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处置;林业部门要负责做好胡蜂防治综合协调、调查摸底、监测排查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做好胡蜂预防、伤者救治等工作;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科普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做好重点区域胡蜂灭杀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广大学生胡蜂预防知识普及工作;其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胡蜂防治工作。此次胡蜂防治工作已列入全市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不出纰漏。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责任事故或者重大社会舆情,影响全县防治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将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