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 关于转发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17-000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1-11 15:16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17〕4号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抄送: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