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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城建公司妥善处置一起医院选址纠纷

作者:张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15 17:02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 2016年9月经县卫计局批准筹建汉阴县济民康复医院(简称济民医院),该院当年12月以招拍挂方式,取得青枫秀岭小区4号楼一、二层商铺的租赁权,面积2610平方米,合同期为5年。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县城建公司明确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在经营场所内经营的项目无环境污染、无空气污染、无噪音污染.........”。同时,县城建公司还要求济民医院在办理完消防部门验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证件后才能筹建;济民医院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时须经城建公司同意,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进行装修。


  今年3月初,济民医院在未出示上述证件和告知城建公司的情况下,擅自在商铺二楼布置筹建医院招聘广告,并购置设备准备动工改造,城建公司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予以制止。


  部分小区业主得知筹建济民医院消息后,纷纷担心医院的药物味、医疗垃圾的病菌病毒和治疗病人后的其他废弃物会带来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水体、土壤污染和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严重威胁广大业主的身体健康,同时将会对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对济民医院选址提出了强烈质疑。在收到投诉后,县卫计局高度关注,并多次约谈了济民医院的股东代表,并以书面致函(汉卫计函〔2017〕56号)负责人陈思连,明确责成该院在没有取得消防、环保等部门和小区业主理解支持前提下,不得筹建施工。


  3月14日一早,在发现济民医院再次张贴筹建公告后,数名业主代表到县卫计局反映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制止在青枫秀岭小区违规筹建医院。县卫计局于3月14日下午立即与城建公司联合协商解决业主诉求,与济民医院股东代表进行了认真约谈、反复磋商,该院同意退出青枫秀岭小区,从即日起另行选择筹建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