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法院预算说明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17-0119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年01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1-07 12:56 |
一、法院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五)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2017年法院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细则、狠刹“五股歪风”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机关管理有关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持续深化“四风”整治,不断完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7年县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部署,继续保持团结务实、你超我赶、风清气正的良好作风,继续坚持公平正义、高效廉洁的工作总基调,继续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案件质效第一核心,司法为民第一宗旨,队伍建设第一抓手”,着力抓好提升审判质效,基本解决执行难,落实司改任务,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宣传调研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建设全市优秀法院。
三、法院基本情况
我院现编制人数71人,实有在职人数61人,聘用人员21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补助人员10人。院机关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官办)、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信访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等12个部门,下辖平梁、蒲溪、铁佛、漩涡、汉阳5个派出法庭。
院机关各庭室、派出法庭所需经费都由院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四、法院部门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法院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按限额、专项资金按规定、政府采购按计划的原则”进行预算。
五、2017年法院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7.37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587.3706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7.370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431.2706万元。支出明细:(1)基本工资138.9824万元;(2)津贴补贴110.5296万元;(3)奖励工资13.7834万元;(4)退休费147.3412万元;(5)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4.74万元;(6)一次性津贴15.8940万元。
2、公用运转经费支出156.1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5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支出明细(1)公务接待费5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3)会议费4万元;(4)差旅费10万元;(5)培训费5万元;(6)办公费14万元;(7)印刷费1万元;(8)水费1万元;(9)电费5万元;(10)邮电费2万元;(11)维修费5万元;(12)租赁费1万元;(13)劳务费5万元;(14)委托业务费2万元;(15)公务交通补贴费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