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17-0121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年01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1-07 12:56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组织、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工作;组织、推进矛盾纠纷和涉稳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为抓手,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大防控”工作格局,确保“七个坚决防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扩大创建覆盖面,力争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3.5%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92%以上;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相关工作,确保实现“三个零”目标;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依法治访,积极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入法制轨道;创新社会治理,推行“三线两化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三线”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双创”等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与县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合署办公,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下设汉阴县民意调查中心(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13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355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收入为165.3553,较去年下降10.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未纳入单位本级预算填报)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支出预算为165.35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40.3533万元,占支出总84.8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占支出总额15.1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去年下降10.8%,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支出预算为165.3553万元,较去年下降10.8%,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未纳入单位本级预算填报)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015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8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3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601)140.3553万元,较上年下降15.6%,原因同上。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2017年会议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控制会议规模人数。2017年培训费预算2.2万元,较上年下降31%,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355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9.97万元 ,下降下降10.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1.1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1、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0、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1、县委政法委2017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