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公司加强党建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组织部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提高公司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作为公司党支部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守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今年以来,城建公司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修改《公司章程》。把党建的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写进了《公司章程》。
二是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把公司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的前置程序,总经理会议决定重大经营项目,必须经党支部事先讨论,会前与党支部沟通,会后要向党支部及时通报。
三是制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管,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凡公司领导班子或下属发生违纪案件,实行“一案双责”、“一票否决”,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是改选党支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改制结束后,党支部书记由总经理担任。同时,注重把政治素质强、工作能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年轻党员推荐选拔进支委班子,为党的建设增添青春活力。
这些措施的落实将党支部建设与公司改革同步谋划、党支部与公司机构
同步设置、党支部负责人与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同步开展,逐步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