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第三批)
(第三批1件)
截止2017年4月17日24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阴县环境信访件8件,现已办结5件,其中今天办结1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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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编号3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双乳镇三同村4组的颐品庄院酒厂2015年11月生产至今,工业污水排入简陋土池内,渗入地下,影响周围村民饮水井吃水。且未渗入土地的残余污水靠蒸发,臭味很大,周围1公里村民都受影响。 |
汉阴县 |
经核查,汉阴县颐品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进行产品试生产,主要用发酵工艺制酒,目前处于间歇性生产,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400吨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荷花池存储,有渗入地下的情况。厂区发酵罐中存有约40吨发酵烤酒原料,酒糟晾晒场等部位有明显异味,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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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汉阴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16日对颐品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汉环罚字〔2017〕5号)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汉环查(扣)字〔2017〕1号),现场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及所有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扣押,责令立即停产,限4月16日前将坑塘中储存的废水和坑塘底部污泥全部清理,并拟处罚五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附近居民自备饮用水井水质和发酵生产原料废气进行监测,于4月22日前将监测结果报汉阴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负责督促该公司尽快修建污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投产。 责任追究情况:汉阴县委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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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