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汉阴县城市户外广告及小品景观专项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zfbgs/2017-0011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5-26 17:15 |
汉阴县人民政府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汉阴县城市户外广告及小品景观专项规划设计方案》收悉,该方案于2016年4月由华诚博远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6年6月28日,县规委会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原则同意。现根据汉阴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阴县城市户外广告及小品景观专项规划设计方案。
二、规划期限及适用范围为:
(1)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5-203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汉阴县中心城区。
(2)小品景观专项规划: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内一切城市公共空间各类城市景观小品的新建、改建以及拓展的城市工作。
三、规划目标要求:
(1)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以展现城市特色,提高和改进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综合景观环境,塑造富有时代气息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窗口为目标,通过户外广告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定和建设,形成汉阴县城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
规划设立四大区域:一是禁设区,包括文物保护区围墙和用地范围外侧起10米范围内、社会教育机构单位围墙和用地范围内、政府办公单位围墙和用地范围内;二是限制区,主要为月河廊道区域,严格控制大型LED广告和塔式广告;三是促进区,包括凤凰大道两侧、北城街两侧和凤凰国际为中心的城市公共商业聚集服务区;四是参照区,包括城市总规范围内的一般区域,涵盖城西组团、龙岭组团、东延组团和工业组团。
(2)小品景观专项规划:以城市总规为指导,确定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廊、一环、三横、五纵、多点”。
规划以月河为核心,沿河布置共24处各类小品景观,涵盖人文、书法、三沈、红色等主题内容,近期应完成城市东西入口景观雕塑、月河南岸沈尹默书法雕塑、月河河道浮岛建设和月河栈道、壁画建设。
四、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技术控制指标进行施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五、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