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17 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7-05-03 16:26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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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7 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依据

  法律规定依据《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 日以前,按照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范围

  凡常住户籍地在本辖区内,以及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男性公民和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达到规定年龄范围的,都应当参加兵役登记。具体年龄包括2017 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7 周岁,且今年毕业的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1 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中学历男性公民;不超过22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校在校男学生(含本科、大专在校生);不超过23 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男学生;不超过24 周岁,未作兵役登记的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男学生。

  三、兵役登记方法

  1、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 gov,cn)进行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身份证前往镇办或县(区) 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2、适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本人或家庭联系方式,到所在镇办或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3、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学校、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己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办理变更手续。

  四、责任追究

  相关说明兵役登记依托互联网实施,最终截止时间为6 月30 日,逾期将无法受理,兵役机关也无法办理网上手续。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陕西省军区司令部和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陕司〔2016〕15号文件中明确:“对在金秋入学报到的大学生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的学生,相关高校和普通高中(中职、技校) 首先查验兵役登记证,没有经过当地县( 区)级兵役机关注册和兵役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广大适龄青年要主动完成兵役登记,以免影响金秋入学报到。汉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49223。

                        汉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