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建立“2345”工作法 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汉阴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个助力”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去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8件,党政纪处分33人。
出台“三个办法”,严明纪律红线。先后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落实“三个助力”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三个助力”工作,将“三个助力”落实情况纳入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突出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执纪审查,制定下发了《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办法》和《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从落实扶贫政策、对象识别、规范程序、项目审批、物资管理、收取费用、项目招投标以及借脱贫攻坚之名搞形式主义等方面明确了“八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并针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等方面22种情况进行问责,为全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纪律保障。
构建“五位一体”平台,广泛收集线索。紧紧围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巩固完善来信、来访、12388电话举报、12388网络举报、廉洁汉阴微信“五位一体”立体化信访举报受理平台,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信息和问题线索,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主要线索来源。在县纪委网站首页发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告,提供举报渠道;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以“接访、下访、巡访”为主要形式的“三访”活动,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制定下发了《汉阴县“三个助力”问题线索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县纪委信访室和各镇纪委建立精准扶贫脱贫问题线索与处置台账,定期排查,分类办理,属于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及时移交;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级负责,快查快结;对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线索,县纪委实行直查快办。
坚持“两察”并进,强化监督执纪。紧密将巡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把专项巡察作为强化压力传导的利器,制定《脱贫攻坚巡察工作实施意见》,下发专项巡察通知,成立了3个巡察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的重点,对全县10镇、窗口单位和业务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建立问题线索、责任追究、整改工作三本台账,及时进行梳理、更新和上报情况,抽调专门人员专职督查督办工作,强化任务落实。组建5个专职检查组,建立严格的督查责任制度、明责尽责问责的督查内容,采取电子督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镇村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发现的工作层面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镇和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对明察暗访和巡察中发现的扶贫脱贫方面的问题线索,直接跟进调查处理。
建立“四优”机制,从严从快查处。建立镇和部门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月报告制度,加强扶贫脱贫领域信访举报排查和案件线索梳理,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优先调查、对违反扶贫领域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优先问责、对处理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优先曝光,实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零容忍”。如涧池镇原光荣村村委会主任、村文书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上报为扶贫搬迁对象,帮助其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1.2万余元,涧池镇纪委分别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