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文件名称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53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5-10 11:31

汉政办发〔201753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安政办函〔201732号)精神,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对县级部门梳理报送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审查,形成了《汉阴县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部门要在编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规则和随机抽查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与上级业务对口部门衔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取,切实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

三、各部门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废改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今后凡有变动的随机抽查事项,各部门要主动梳理,并报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后集中公布。

四、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要依据自身职能,加强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收集和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县审改办:0915-5271440,县政府法制办:0915-5212917)。

附件:汉阴县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xlsx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