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文明出行,畅通汉阴交通 ”行动倡议书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7-05-22 15:01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
为推动文明交通先行、道路安全畅行、人车和谐出行,让城市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更有爱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汉阴县文明办、共青团汉阴县委员会,从即日起在全县大力推行“车辆文明出行,畅通汉阴交通”行动,并向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用灯光”,我规范。夜间行车要规范使用灯光,在城市内行驶,光线良好的情况下,使用近光灯;在会车时两车距离进入150米以内之后需要切换回近光灯,以免造成对方驾驶员眩目,不利于行车安全;在雾霾天气下,请选择开双闪灯,如果你的车辆配置了雾灯,请开雾灯为佳;受夜间光线较差,路面的坑洼和起伏往往不易察觉,对于照明状况不佳的道路,请遵循“走灰不走黑”的原则,以便于驾驶员朋友做出正确反应。
二、“车让人”,我文明。机动车行驶时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随意变道、穿插、逆向行驶、鸣笛催促等不文明行为;行经斑马线要做到无人必减速,有人必让行。当您驾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正在横过道路时,请您主动减速、礼让行人安全通过。
三、“车让人”:我示范。广大公交车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各级文明单位员工驾驶员、各类公用车和专业车驾驶员、党政机关干部驾驶员要主动做“车让人”行动的宣传员,当好“车让人”行动的示范员,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自觉践行“车让人”文明行动。
四、“人让车”,我点赞。行人通过路口时,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的道路时,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通过斑马线时,主动向让行的机动车驾驶员伸出大拇指表示谢意。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使“自觉规范”、“文明礼让”成为风景,让出秩序、让出安全、让出畅通、让出文明、让出友爱。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以实际行动为“平安汉阴”创建贡献一份力量!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汉 阴 县 文 明 办
共 青 团 汉 阴 县 委 员 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