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2017-0000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58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5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5-25 22:22 |
汉政办发〔2017〕58号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城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7年城区防洪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汉阴县2017年城区防洪预案
一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县城洪涝灾害,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险情,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情损失,保证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国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汉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城防洪规划,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城区内洪水(含月河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理。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1.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1.6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
二 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汉阴县位于陕西省的秦巴山区,汉江上游,地跨北纬32°38′—33°10′,东径108°11′—108°44′之间,东连汉滨,西接石泉,北与宁陕交界,南与西乡、镇巴、紫阳等县毗邻,总面积1365km2。
汉阴县城座落于北偏西月河大断裂北侧的月河谷地中,谷地宽1.6km,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即两山夹一川。县城分布于月河两岸,分为老城区和城南新区,总面积7.65km2。城区高程范围为:老城区354.8米至479米,城南新区354.8米至388米。城区上游南部较大支流有大堰沟、小堰沟、倒槽沟、观寺河、仙鸡河、卞家沟,均发源于凤凰山。北部较大支流有马家河、姚家河、沐浴河、黎园河、观音河,分别发源于太行山和瘦猪岭,海拔800-1200米。
城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90mm,最大年降水量1309.7mm,最小年降水量624.7mm,年降水时空分配不均,全年降水多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的50%左右,城区上游控制流域面积257.6 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08亿m3,多年平均流量为2.5m3/s,在保证率为95%的平均最小流量为0.6 m3/s 。三十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840 m3/s ,五十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950 m3/s ,一百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100 m3/s ,多年平均输砂量937T/km2。
根据县气象站观测资料统计,城区多年平均气温15.1℃,极端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10.1℃,全年无霜期258天,年均日照时数1876小时。
汉阴县城上游有中型水库1座,即观音河水库(库容1552万m3),还建有小㈡型水库14座(总库容360万m3),是汛期影响县城防汛安全的重要因素。
2.2社会经济
汉阴县城建成区面积7.65平方公里,县城总人口7.45万人,有企事业单位187个,交通便利,316国道、“十天”高速公路、阳安铁路横贯东西,8座桥梁联通南北两岸,电力供应充足,通讯设施完善,是汉阴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工商业较发达,具有较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全市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城。
2.3洪涝风险分析
1.本县暴雨特性:①一般性的暴雨多,大暴雨少。日降雨大于50mm的暴雨每年平均出现1.9次;日降雨大于100mm的大暴雨,平均4.8年才出现一次。日最大暴雨量为1998年8月14日暴雨达163.7mm/日;三日278.9mm(1983年),五日323.7mm(1965年)。②暴雨期集中。暴雨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其中7月上旬、中旬和8月下旬于9月上旬出现次数最多,以7月上旬、中旬的暴雨强度最大,大于或等于100mm的大暴雨均出现在此时段。③暴雨发生随季节变化明显。盛夏产生的暴雨以雷阵雨为主,持续时间短、强度大、易产生洪涝灾害;9月常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历时较长,易产生雨涝。④暴雨局地性强。由于本县地形复杂,暴雨出现次数的地理分布不一样,城区以南暴雨多、强度大,浅山川道相对较少。
暴雨形成原因:我县暴雨主要是受回流天气影响,地面上冷高压经华北入黄海后,由于高空不断有冷空气暴发,使冷高压加强,低空及地面上有较强的偏东风,高空有明显的西南气流,本县正处在雨带之内,因此常常产生暴雨。此类型暴雨多发生在春、夏与夏、秋之交的季风环流转换时期。
2.本县洪水特性:月河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暴雨多出现在7-9月份,其中7、8月份的局部暴雨是诱发月河发洪水的主要时期,每年都有1-2次暴雨洪灾。发生洪水原因是由于上游流域面积较大,山洪沟较多,且月河两岸山坡、植被较差,暴雨较短时间形成山洪汇集月河,月河洪水暴涨形成较大洪水,其特点是:暴雨来、洪水来,雨停水落,水位暴涨暴落非常明显。
主要致灾暴雨洪水来源于每年7、8月份的大暴雨和9月份的连阴大雨是造成城区致灾的主要来源。量级:当日降雨≥100mm时,月河洪水流量(城区段)≥840m3/s或当暴雨洪水≥30年一遇洪水时,城区发生洪涝灾害。
城市历史洪水。汉阴城区历史上最大洪水发生在1957年7月17日,水位达到358.5m,流量1450m3/s。
城区主要控制站不同频率洪水水位。频率10%,即发生1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位356.0m,流量175.3m3/s;频率5%,即发生2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水位356.9m,流量503m3/s;频率3.3%,即发生3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水位357.6m,流量840m3/s;频率2%,即发生50年一遇洪水,洪水水位357.9m,相应流量950m3/s;频率1%,即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洪水水位358.1m,相应流量1100m3/s。
暴雨洪涝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
当城区日降雨≥100mm,城北有防御暴雨形成山洪的排洪设施北坡排洪渠,不会发生渍涝,而城南日降雨量级≥100mm时,城南低畦地方发生渍涝。当城区日降雨≥150mm降雨量时,城南大部地域将发生渍涝。
洪水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及风险分析:
城区现有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当城区月河洪水大于30年一遇,水位超过357.6m,流量超过840m3/s时,城区局部堤段可能决口,将造成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250户1020人居民受灾,淹没面积0.05平方公里,预计直接经济损失0.4亿元。
当城区月河洪水达到50年一遇,水位达到357.9m,流量达到950m3/s时,堤防可能决口,将造成34个行政企事业单位,4590户,17389人居民受灾,淹没面积1.5km2,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
当城区月河洪水达到100年一遇,水位达到358.1m,流量1100m3/s时,城区洪水全线漫堤,淹没城区2.7km2,将造成行政企事业单位51个,5425户,21370人居民受灾,安石二级公路、汉阴城区段受淹,预计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
2.4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以月河河堤及上游库塘蓄水调洪工程为主的洪涝防御体系,月河城区以上流域有1座中型水库(观音河水库总库容1552万m3),有小㈡型水库14座,总蓄水360万m3,由于一批蓄水工程的调蓄作用,加之城区区域内修筑了可防御30年一遇洪水的月河河堤,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除涝排洪设施现状能力:城北现有排洪渠可满足1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城南排涝设施低于10年一遇暴雨洪水标准。
城区防洪防御能力:现有的城区月河河堤可防御30年一遇的洪水。
城区防洪的薄弱环节:现有Ⅱ号、Ⅲ号橡胶坝在汛期必须加强管理,及时落坝排水,方可保证堤防行洪安全。
城区除涝排水的薄弱环节主要是防洪排水设施防御标准低,只能满足1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的除涝排水要求,无固定的抽排水设备。
城区防洪体系无重要工程险段,河道内无违章建筑和河道行洪障碍。
2.5重点部位防护对象
1.观音河出口以下至麒麟沟月河两岸的居民(村民)和农田。
2.新、老城区的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厂矿等43个单位。
3.老城区和城南新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通讯、排涝等工程设施。
三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国才任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宁斌,县政府副县长王铁,人武部政委吴国洲,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侠军,县水利局局长王良斌,城关镇镇长沈纪兵任副总指挥,人武部、政府办、发改局(粮食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文广旅游局、卫计局、气象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城关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防汛办主任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城区防汛检查,部署城区防汛工作,指挥城区防汛抢险撤离。
3.2成员单位职责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县人武部:负责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抢险,负责抢险队伍的组建、培训、营救群众、转移物资。
2.县政府办: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服务。
3.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城区防洪抢险项目,水毁工程立项计划下达,同时负责粮油的储备和调运,保证粮油供给。
4.教体局:负责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抢险救灾和在校学生的疏散撤离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负责专控区人员的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抢险所需车辆的组织调度,要将抢险车辆编组、登记造册报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维持抢险的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道路畅通;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6.县监察局:负责组织督促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执行防汛工作纪律,落实防汛措施。
7.县民政局:负责城区灾情统计上报,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
8.县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
9.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洪渠的整修、清淤、路灯照明和县城排涝抢险工作,负责月河二号、三号橡胶坝落坝放水调度工作,满足河道行洪需要。
10.县交通局:负责城区水毁公路抢修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11.县水利局及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抓好防汛抢险工作,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作出汇报,提出建议;负责防汛物资(编织袋、铁丝、手电筒、铁铲)及其它抢险物资的储备保管。
12.农林科技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木料(桩)储备和木料(桩)运输供应及农林灾情的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3.县文广旅游局:负责防汛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及时准确播放汛期雨情、水情、防汛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工作。
14.县卫计局:负责城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建流动医疗队,在发生灾情时有效组织救护,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和卫生防疫,负责县城区各医疗单位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
15.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16.电力公司:负责城区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抢修,保障救灾用电。
17.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县城通信联络畅通,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18.县财险公司、寿险等相关公司:负责灾区群众财产、生命保险和理赔工作。
19.城关镇:协助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抓好城区防汛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城区防汛预案的宣传,发放疏散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居委会),有效组织城区内的所有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做好水情观测及水文观测设施管理、城区段堤防巡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汇报。
3.3办事机构
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城区抢险和撤离工作(如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指挥时,由其指定或委任一名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指挥部下设信息处理组、雨水情会商组、专家技术组、维护治安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应急抢险组、疏散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资料收集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组长),其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信息处理组。组长:县防汛办主任杨勇,副组长:县防汛办副主任李权兵,成员:程言林、雷强、邝小松、申云行、葛炳兴。主要负责向指挥部各指挥报告雨情、水情信息;收集来电来文,并及时送领导阅示,按指示传达发布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完成情况并向各指挥报告,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2.雨、水情会商组。组长:县水利局局长王良斌,副组长:县气象局局长陈庆庆,成员:杨勇、王娜、付家铭、李权兵。主要负责雨、水、汛情分析。根据收集的各类雨、水、汛信息,及时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3.专家技术组。组长:县防汛办主任杨勇,副组长:县住建局总工程师刘兴高,成员:李权兵、唐军、王会兵、付家铭。主要负责城区排洪设施、堤防抢险业务指导工作,及时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4.维护治安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宁斌,副组长:县公安局副政委黄勇,成员:由县公安系统(包括交警、消防、武警)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安局负责落实,名单报县防汛办备案。主要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5.医疗救护组。组长:县卫计局局长陈前志,副组长:县医院院长姚兆明、中医院院长柳传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品、疾控中心主任郭宝宏,成员:由县卫计局从县直卫生单位确定,不少于60人,名单报县防汛办备案。主要负责抢险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成全;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沈涛,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科技局、供销联社各抽调一人。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7.巡堤查险组。组长:城关镇武装部长王鹏,副组长:县水利局付家铭,成员:王道平、张军科、赵宁、石军、王会兵、石海、杨斌,紧急情况时由城关镇抽调人员充实。主要负责城区河堤巡堤查险工作,出现洪水后,及时对城区河堤进行巡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8.应急抢险组。组长:由县人武部政委吴国洲兼任组长,副组长:城关镇人武部长王鹏;由县人武部牵头,协调62150部队、抽调武警、消防官兵组成4支抢险突击队。主要负责城区抢险、排险;为安全撤离群众争取时间,负责抢险物资的搬运(具体工作人员由县人武部落实名单,组成民兵建制,报县防汛办备案)。
9.疏散撤离组。组长:城关镇镇长沈纪兵,副组长:城关镇副镇长陈明兵。按照洪水量级,划分不同撤离区。其疏散撤离队伍成员由城关镇及所辖社区、县级机关单位以及太平村、中堰、花扒等共计50个单位组成,10个疏散撤离队伍,共计440人。主要负责城区群众、沿线村组的村民疏散撤离(详见各撤离区疏散撤离队伍组成名单表,具体人员由各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报县防汛办备案)。
10.灾民安置组。组长:县民政局副局长王君;副组长:城关镇副镇长张巧,其成员由民政局、城关镇确定(人数8人),主要负责抢撤后的群众紧急安置和生活安排。
11.新闻宣传组。组长:县文广旅游局局长张显斌;副组长:县电视台副台长钟明,成员:各新闻记者。主要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纪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
12.资料收集组。组长:水利局副局长赖小英,副组长:县防汛办干部雷强,成员:柯小如、王敏(小)、权瑛、黄文松、洪胜英、邓莉莎、刘瑞霞;负责雨、水、汛情和灾情资料以及抢险救灾全过程资料的收录、整理、保存等工作。
13.紧急供水组。组长: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华,副组长:县水利局李峰、刘守文、唐军、朱怀杰、朱礼荣、张健康,成员:吴大平、孙杰、袁茂军、黄文松、王涛、王汉旬、赵旭、范历锐、魏东、李德运以及省水务集团汉阴县自来水分公司,城南绿源水厂、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公司、(水库管理处)各供水企业全体职工。主要负责在城区自来水厂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下,启用绿源水厂和沙沟水库、东方红水库,净化处理后用县防汛抗旱办、住建局、环卫局供水车向居民供水,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开展城区供水系统抢修和临时划片送水工作。
3.4驻城区的所有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构。
由行政一把手或法人代表负责人全面完成预案所承担的任务,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的组织工作。
3.5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
各包干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带队,组织干部力量与社区、村委会一道深入各居民(村民)小组发放防汛明白卡,做好防汛安全思想教育和抗洪抢险的组织动员工作,保证包干区域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3.6雨、水情预报。
①县气象局要主动及时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中、长期和实时天气预报及降雨实时测报,行洪期间要根据汛情实际,配合指挥部及时发布暴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
②县蒲溪水位站要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水流量和相关水文数据。
3.7汉阴县观音河水库监测站承担城区的防汛任务。
①搞好沿河报警工作,观音河水库提闸泄水时,必须提前报告县防汛指挥部,通过报警系统告知沿河群众。
②做好观音河水库入库洪水预报。
③准确、及时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进入库流量、库容、下泄流量及下泄时间等内容。
④保证水库与县防汛指挥部通讯联络正常,使水汛情信息能及时准确地送达防汛指挥部。
⑤水库汛期度汛方案要报县防汛办审查后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批。
⑥水库泄洪必须严格执行县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四 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信息具体报送内容:降雨时间、降雨时段、降雨量级、降雨量。
水文信息具体报送内容:月河水位、流量水位涨落情况以及其他水文信息。
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报送内容:发生地点、工程类别、险情级别以及险情发展情况。
洪涝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受灾范围、受灾人口、淹没房屋以及电力、道路、水利、通信设施等损失情况。灾情信息报送由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准确统计汇总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防办汇总后向上级报送。
负责报送单位:县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报送;城关镇政府负责水文信息的报送和城区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观音河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工程、进出库流量、水位、库容、西山滑坡、内外坝、泄溢洪流量等险情信息的报送。
信息报送时限和报送制度:县气象局在预测到气候变化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城关镇在月河水位将要达到上岗水位时,并有上涨趋势时,每2小时向城区指挥部、县防汛办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上岗水位以上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警戒水位时,每半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撤离水位时,每10分钟报告一次水情;当某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城关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险情,并上报处理初步方案;当观音河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站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险情,并向下游群众报警。
4.2月河洪水预警
①预警依据以观音河水库泄洪流量和月河洪水上涨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②预警方式统一使用防汛专用警报系统。其信号为:
A.警戒通知前奏曲为《运动员进行曲》音乐,语音播放警戒通知内容。
B.一、二、三号命令前奏曲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预警信号为灾区信号“呜~呜~呜~”,语音分别播放一、二、三号命令内容。
C.解除命令前奏曲为《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命令内容。
4.3预警级别划分
1.洪水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县城月河洪水发生的严重程度,将城区防洪预警由重到轻划为I级红色、II级黄色、III级橙色、IV级蓝色四个级别。
①当观音河水库可能发生溃坝险情或大坝坝基、坝体大面积严重渗水,坝体出现滑坡、管涌现象、西山滑坡堵塞溢洪道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I级红色预警。
②当县城月河出现3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6米、流量840m3/s时,为县城II级黄色预警一号命令状态。当县城月河出现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9米、流量950m3/s,为县城Ⅱ级黄色预警二号命令状态。当县城月河出现10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8.1米,流量1100m3/s,为县城Ⅱ级黄色预警三号命令状态。三种状态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③当县城月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356.9米、流量503m3/s、水位有上涨趋势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Ⅲ级橙色预警。
④当县城月河水位达到上岗水位356.0米、流量175.3 m3/s、水位有上涨趋势,城区上游继续降雨,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确定洪水为Ⅳ级蓝色预警。
⑤当县城月河发生一般洪水时,同时县城上游一、二座小型水库有险情时,其预警级别确定为Ⅱ级黄色预警二号命令状态,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⑥当县城北城、城南新区姚沟河发生超排洪渠的安全流量山洪时,其预警级别确定为III级橙色预警,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2.暴雨渍涝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城区降雨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暴雨渍涝由重到轻划分为I级红色、Ⅱ级黄色、III级橙色、Ⅳ级蓝色四个级别。
①当城区降雨达到特大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30mm、雨继续下城内有特别严重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I级红色预警。
②当城区降雨达到大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20mm、雨继续下城区内有严重洪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Ⅱ级黄色预警。
③当城区降雨达到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10mm、雨继续下城区内有一般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III级橙色预警。
④当城区降雨达到暴雨、1小时降雨量达5mm以上10mm以下、城区内无渍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暴雨渍涝预警,确定暴雨渍涝为Ⅳ级蓝色预警。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在汛期来临之前,各防汛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准备工作,把防汛工作提到日常重要工作日程上来,统一思想,积极组织,精心安排,提早做好各类预案的编制、防汛物资的储备和应急通信设备购置以及防洪工程的修复、维护,认真做好汛前防汛检查,加强城区各级各部门防洪抢险协调工作,为城区安全度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3.2月河洪水预警行动
1.当城区防洪达到Ⅰ级预警时,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Ⅰ级红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流量、观音河水库险情情况以及发展变化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沿月河镇村、城区通知下游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2.当城区防洪达到Ⅱ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Ⅱ级黄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组织低洼处群众撤离。
3.当城区防洪达到Ⅲ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应向社会发布Ⅲ级橙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情况,北坡排洪渠、姚沟河山洪水位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
4.当城区防洪达到Ⅳ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Ⅳ级蓝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每半小时向社会通报月河水位以及涨落情况和近期降雨预报等信息。
4.3.3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1.当城区暴雨洪涝达到Ⅰ级暴雨渍涝预警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Ⅰ级红色暴雨渍涝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组织低洼处群众撤离。
2.当城区暴雨洪涝达到Ⅱ级暴雨渍涝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Ⅱ级黄色暴雨渍涝预警,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3.当城区暴雨渍涝灾害达到Ⅲ级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Ⅲ级橙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4.当城区暴雨渍涝灾害达到Ⅳ级预警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Ⅳ级蓝色预警预报,同时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等载体通报降雨强度、时段降雨量、渍涝灾害情况。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月河洪水防御方案:已制订(汉汛指字〔2017〕6号文件)。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方案已另行制定。
4.4.3暴雨洪涝防御方案:
4.4.3.1城市暴雨洪涝防御对策
①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暴雨洪涝灾害防御,专门负责城区暴雨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②提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方案;③做好排涝设施的维修和管理;④储备足够的抽排水机设备;⑤组建抢险队伍。
4.4.3.2防御措施
由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并对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紧急情况下要实行交通管制;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涝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淹没区排涝除涝工作,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形成自流排水,同时调动一切机电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积水,尽快恢复受灾区的正常生产、生活条件;且交通局负责水毁道路抢修排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排险抢修;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抗洪抢险报道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卫生防疫及受伤群众的救护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防洪抢险应急电力供给保障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雨情预报及气象服务;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筹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县城所处地理位置以及县城月河不同量级洪水,将县城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观音河水库溃坝为Ⅰ级、撤离为Ⅱ级、警戒为Ⅲ级、上岗为Ⅳ级)。四级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当发生一般洪水灾害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遇到超标准洪水和观音河水库出现险情时,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其中Ⅰ级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Ⅱ、Ⅲ、Ⅳ级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要求
1.分级标准:①当观音河水库出现溃坝险情或监测坝体严重渗水、威胁坝体稳定或西山滑坡堵塞溢洪道、水库防汛进入十分紧急状态时,为Ⅰ级响应行动;②当县城月河出现30年一遇以上洪水,水位达到357.6米、县城进入撤离状态时,为Ⅱ级响应。其中Ⅱ级响应可分为:3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7.6米Ⅱ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5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7.9米Ⅱ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100年一遇洪水、水位达到358.1米Ⅱ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③当县城水位达到356.9米,县城进入警戒状态时或北坡排洪渠、姚沟河发生超安全流量山洪时,为Ⅲ级响应行动;④当县城水位达到356.0米、达上岗水位、县城为常遇洪水时,为Ⅳ级响应行动。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水库溃坝
当县城上游观音河水库出现溃坝险情,即为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紧急上报程序:当观音河水库西山出现大面积滑坡,大坝出现坡面滑塌、裂缝、渗水、管涌等险情时,观音河水库管理监测站每半小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县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直到逐级报告到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Ⅰ级应急响应处理措施
①宣布进入防汛紧急期。由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汛指挥部宣布本行政区域进入防汛紧急期,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
②实行人力和物资的紧急调用。县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洪需要,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抢险用地,被调用的单位必须服从。
③城区实施交通管制。
④加强抗洪抢险督查。特殊情况时,抗洪抢险督查组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作出紧急事项的处理决定。
⑤增调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和物料全力以赴抢险,力保大坝安全。
⑥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救援等应急保障机制。
I级应急响应撤离措施
①建立撤离组织机构。当出现I级响应状态(观音河水库溃坝)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城区县直机关单位、月河下游两岸沿线镇、村和有关单位逐级成立撤离机构,按照观音河水库溃坝标注最大淹没的高程线363.4m,确定撤离范围,落实撤离任务。
②撤离时要按照就近、就高的原则;抢险撤离队伍就地参战原则;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的原则。城区内县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担负撤离任务,按照撤离路线,组织淹没区群众撤离工作。
③对于撤离区域内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县防汛指挥部指派县公安局,强制撤离,直至无人滞留淹没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④对于已经撤离区域,县公安局和武警部队对已撤离区进行戒严和交通管制,负责治安管理,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5.3.2月河洪水应急响应措施
1.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①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并发布以撤离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②县城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防汛信号预警,撤离可能受洪水淹没的危险区域人员。③调集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和抢险队伍,迅速抢险排险。④对洪水淹没区域和撤离区域实行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⑤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置等应急援助预案。
2.县城发生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①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以警戒措施为主的指挥命令。②城区指挥部责任人赶往现场指挥。③组织城区低洼地和受北坡南坡山洪威胁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④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全部进入岗位带班,县文广旅游局向城区群众通过广播、电视播放汛情。⑤巡堤查险组昼夜巡堤查险,调集堤防抢险物资就近堆放。⑥巡渠组亲临现场检查排洪渠情况,遇超安全流量山洪时,立即报告并组织排洪渠附近群众撤离。
3.县城发生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①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以上岗措施为主的防汛指挥命令。②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水位监测人员进入岗位。③雨水情会商组及时分析雨、水情,信息处理组及时将情况传送领导,并按领导指示传达发布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情况并向指挥长报告,河道水位每小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一次。
5.3.3暴雨洪涝响应措施
县城洪涝主要实施单位是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涝抢险工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城市洪涝排水指令。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撤离淹没区域群众,要充分利用有利地形自流排洪退水,同时,调动一切机动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域积水,迅速恢复灾区生产生活。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原则和主要要求
原则:先收集来电来文,后送雨水情会商组分析,再送领导阅示,按批示传达发布命令,同时将信息上报。
主要要求:信息传送不漏报,不误报。
5.4.2指挥和调度措施
城区防汛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当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城区防汛指挥部门各成员单位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岗位进行组织抢险,组织督促防洪指挥命令的贯彻执行。
5.4.3 撤离区划分、撤离路线、疏散撤离队伍组成
1、当县城月河出现3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6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如下表所示:
撤离区 |
撤离范围 |
户数、人口 |
撤离路线 |
接纳地点和单位 |
责任包抓 单位 |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
疏散撤离队伍 |
第 一 区 域 |
平梁区家属楼,三建司和西大桥上游右岸沿线居住人员。 |
150户 620人 |
沿观月堰、汉太路撤离到城郊派出所。 |
龙岭村村部 |
城关镇 |
城关镇副书记 张代松 (18691518898) |
人员30人,由城关镇财政所长连荣波任队长,太平村支书兰本超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城关镇太平村(20人)、三建司(10人)组成。 |
第 二 区 域 |
解放村月河沿岸居住人员。 |
100户 400人 |
沿安石二级路、军民路(火车站路)撤离到火车站。 |
汉阴火车站 |
城关镇 |
城关镇副镇长 陈明兵 (15609155998) |
人员30人,由城关镇党政办主任李彦宾任队长,解放村支书黄厚金任副队长,其成员由解放村(20人)、城关镇(10人)组成。 |
II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7.6米,流量840m3/S。撤离区2个,撤离250户,1020人受灾。淹没面积0.05平方公里,行政企业单位9个,直接经济损失2560万元。 |
2、当县城月河出现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9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如下表:
撤离区 |
撤离范围 |
户数、人口 |
撤离路线 |
接纳地点 和单位 |
责任包抓单位 |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
疏散撤离队伍 |
第 一 区 域 |
西关街、南街、 新街南端 |
1030户 4213人 |
沿马道巷、西关街、新街撤离到气象局、县人行。 |
县气象局 县人行 龙岭村部 |
法院 司法局 |
城关镇副镇长 张巧 (15319853066) |
人员38人,由县司法局局长郝友三任队长;副队长:县城关镇组织员王隆忠。其成员由县法院(10人)、县司法局(10人)、西街居委会(18人)组成。 |
第 二 区 域 |
南街以东、环城路、南城壕以南以及东城街南端范围内居住人员 |
925户 3700人 |
沿东城街、马道巷、解放街撤离到新华书店、龙岗公园。 |
新华书店 龙岗公园 |
教体局 环保局 住建局 |
城关镇纪委书记 夏光瑞 (15191529666) |
人员40人,由住建局局长何江涛任队长,县教体局局长张小泉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教体局(10人)、县环保局(5人),县住建局(10人)、县体育场(5人)、南街居委会(10人)组成。 |
第 三 区 域 |
东城街南端以东、环城路、富强街以及东南村居住人员。 |
1010户 3650人 |
沿东城街撤离到龙岗园林、环城路撤离到汉阴中学新区。 |
龙岗园林 汉阴中学 |
民政局 移民局 市场监管局 |
城关镇副镇长 徐平 (13992506155) |
人员40人,由县民政局局长沈涛任队长,城关镇副镇长徐平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民政局(10人)、县移民局(5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5人),东南村(10人)组成。 |
撤离区 |
撤离范围 |
户数、人口 |
撤离路线 |
接纳地点 和单位 |
责任包抓单位 |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
疏散撤离队伍 |
第 四 区 域 |
解放村月河岸边,水岸花城小区,傲城小区及县林场、御林都小区范围内居民。 |
325户 1025人 |
沿316国道以南,撤离到凤台新区、火车站 |
凤台新区、火车站 |
城关镇 县农林科技局 城市开发公司 县林场 |
城关镇副镇长 曾建华 (18909156295) |
人员40人,由县农林科技局局长李超任队长,城关镇副镇长曾建华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农林科技局(20人)、城投开发公司(5人)、县林场(5人)、城关镇(10人)组成疏散撤离队伍。 |
第 五 区 域 |
滨河路广场周围小区滨河世纪花园,人大家属院、自强地产、双星八路沿线住户。 |
600户 2120人 |
沿汉漩路向县委党校和三元村小学、凤台新区撤离。 |
县委党校、三元村小学 |
县人大 交警队 财政局 公路段 |
城关镇人大主席 张珍珠 (13909158951) |
人员40人,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清明任队长,县人大财经委主任文毅任副队长。其成员由财政局(20人)、县人大(10人),县公路段(10人)组成。 |
第 六 区 域 |
滨河路、双星八路口(到316国道)以西到汉太路(进校门口) |
700户 2680人 |
沿汉太路 撤离。 |
龙岭村村部 广场 |
县扶贫局 国税局 县职教中心 实验小学 |
城关镇武装部长 王鹏 (15229998688) |
人员40人,由县扶贫局局长刘恩奎任队长,县国税局局长张松任副队长。其成员由扶贫局(10人)、县政务中心(10人),国税局(10人)、县人社局(5人)、县职教中心(5人)组成。 |
II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7.9米,流量950m3/S。撤离区6个,撤离4590户,17389人受灾。淹没面积1.5平方公里,行政企事业单位51个。 |
2、当县城月河出现5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7.9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二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如下表:
3、当县城月河出现100年一遇洪水时,水位达到358.1米,县城进入II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其撤离区有:
撤离区 |
撤离范围 |
户数、人口 |
撤离路线 |
接纳地点和 单位 |
责任包抓单位 |
安置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
疏散撤离队伍 |
老 城 区 域 |
沿新街、和平街以南、解放街南端、光明巷至东关街以南范围区域内。 |
3500户 13256人 |
沿北城街、汉铁路、解放街向县气象局、龙岗公园撤离。 |
县气象局、县人行、新华 书店 |
县委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统战部、农工部、机关工委、组织部、纪委办、县档史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烟草局、团县委 |
县总工会主席、县委办主任 李长国 (13509150237) |
人员编制76人,由县委办副主任张世洲任队长。其成员由县委办(7人)、组织部(3人)、县纪委办(6人)、县政协办(12人)、县直机关工委(7人)、县审计局(5人)、县烟草局(5人)、县档史局(5人)、县统计局(5人)、接待处(5人)、县政法委(5人)、统战部(3人)、农工部(3人)、团县委(5人)。 |
城 南 区 域 |
沿安石二级路、观月堰以北、双星村、太平村、中堰村部分村组为城南III号命令撤离区。 |
1925户 8120人 |
沿汉太路、汉漩路、双星路、军民路(火车站路)撤离到三元小学、县党校、绿源水厂、火车站、凤台新区、城市开发公司 |
三元小学、县党校、绿源水厂 |
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司法局、县双创办、县发改局、县旅发办 |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华 (13909158318) |
人员编制66人,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陈华任队长,县发改局局长沈汉文任副队长,其成员由县政府办(10人),县人大办(6人)、县发改局(9人)、县交通局(12人)、县物价局6人)、县旅发办(4人)、调查队(4人)县招商局(4人)县双创办(5人)、县司法局(4人)、县监察局(6人)。 |
II级响应三号命令状态时,水位358.1米,流量1100m3/S。撤离区2个,撤离5425户,21370人受灾。淹没面积2.7平方公里,行政企事业单位43个。 |
三种Ⅱ级响应一号命令状态各撤离队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队长。
5.4.4抢险与救灾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
1、指导原则
①以人为本,以保护群众生命为重任。
②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
2、工作程序
①迅速将指挥部指示传达各小组。
②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后,组织队员一同撤离。
③清点核对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④报告情况、统计灾害损失。
3、总体要求
应急抢险和救灾组应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5.4.5医疗救护措施
①快速派遣医疗小分队奔赴灾区为受灾群众治病。
②派遣防疫小分队对灾区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发生。
5.4.6城区防汛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援防汛所需物资设备,对重点部位或灾情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城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城区水位低于356.0米,应急响应结束,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取消响应命令,由各副总指挥负责传达到各组及各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信息保障措施
①设置以卫星电话及短波电台为后备通讯,保证信息畅通。
②短波电台配备2千瓦汽油发电机,以防止电源中断,影响通信。
③县城设置高音喇叭进行报警。
④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在岗。
⑤在汛期期间,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组负责人、抢险队负责人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外出时必须向当地所在单位领导履行请准假手续,安排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为保障抢险与救援工作正常进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储备一定的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县防汛办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救生衣、编织袋、照明设备(详见汉阴县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另外还成立4支抢险突击队(详见应急抢险组)和3个专业抢险队, 第一分队负责房屋建筑被淹、人员被困等险情的排险和施救;第二分队负责电力、通信、交通等设备被毁后的紧急抢修;第三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和紧急救援。另外,还成立专家技术组负责城区排洪、堤防抢险业务指导工作。县发改局(粮食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储备一定数量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医疗。
6.3供电与运输保障措施
县电力公司和交通局在履行电力、交通运输保障等职责外,电力公司应预备电源设备,如发电机、输电线;交通局预备车辆;保证防汛紧急期间调用和支配。
6.4治安和医疗保障要求
由县公安局对受灾区域实施治安管理,增加公安警力,严厉打击乘机偷盗、抢劫和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谣言、制造社会动乱的犯罪分子,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和燃气设施的管理处置,保障防汛抗洪工作顺利开展和受灾区域社会稳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储备一定数量和各类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援期间医疗救护。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防疫小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在撤离区域淹没洪水退落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疫病。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按照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备足备齐物资,防汛物资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剂使用,被调用单位必须服从,凡因灾备用不足,责任单位要及时补充,不得低于储备标准。县财政局要保障防汛经费,保证防汛救灾工作正常进行。
6.6宣传、培训和学习保障措施
城区防汛指挥部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城区群众宣传防洪防汛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保护措施。加强干部业务培训,防汛责任人、干部职工学习预案、熟悉预案,广大群众了解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预案快速启动创造条件,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计划开展实战演练,不断修订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灾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认真做好灾情核查,资料收集组、灾民安置组以及新闻宣传组等指挥机构会同城关镇、社区(居委会)组织干部逐户检查核实灾情,查清城区因灾倒塌房屋,形成危房情况,摸清受灾群众缺粮的底数,掌握困难群众生活的真实状况,保证受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
部门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抢撤后的受灾群众紧急安置、生活安排和灾情统计上报,同时下拨建房救助款,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工作。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纪实报导,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募捐援助工作。
县水利、住建局负责组织人员开展水毁修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修复方案的论证审查和建设资金的争取报批工作。
县财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后水毁修复重建经费的筹措,项目的编报、粮油调运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灾后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用电正常供给。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灾后通讯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各部门灾后重建执行情况,严肃防汛抢险救灾纪律。
7.2抢险物资补充
对防汛抗洪期间应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不能以实物归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以适当补偿,对抗洪抢险物资消耗,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归还被调用的物资,充盈防汛物资库存。
7.3水毁工程修复
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县水利局的年度建设计划,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由县级财政承担。
7.4灾后重建
按照我县县城防洪规划,城区灾后重建防洪工程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建。
指导原则:先防洪工程,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保障供水、交通、电力、通讯,后修复其它损毁设施。
7.5保险与补偿
适用条件:凡参与人寿、财产、平安、大地等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人寿保险人员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具体承办机构职责: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县人险公司、财产等保险公司应负责核查登记灾区群众财产,生命保险,并及时进行理赔工作。
7.6调查与总结
在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做好防汛抢险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防汛抢险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在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20日内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1.城区防洪预案须落实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预案修订和补充工作。2.县级预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抗洪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于在抗洪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在抗洪抢险中,不听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挥,擅自行动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陕西省重大防汛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汉阴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汉阴县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统计表
2.汉阴县城防洪基本情况表
3.汉阴县城洪水风险区社会经济明细表
4.汉阴县城防洪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汉政办发〔2017〕58号附件 2017年城区防洪预案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