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第二期
索引号 | /2017-0000 | 公开目录: | 督查通报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1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1-22 17:30 |
关于县安委会2017年第一次成员单位(扩大)
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县委、县政府于1月18日上午8:30在汉阴宾馆召开了县安委会2017年第一次成员单位(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安监站站长参会。从到会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会风良好,但仍有7个单位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未参加会议的单位:县人武部政工科、汉阴火车站。
2.会议迟到单位:县司法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中国财产保险汉阴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汉阴分公司。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议纪律,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5号)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县人武部政工科、汉阴火车站、司法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中国财产保险汉阴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汉阴分公司7个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整改,并于1月22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希望各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将会风会纪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严格按要求认真参加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政令畅通。
抄送:县委各工作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