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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情快讯

涧池镇境内河流 “河长制”实现了全覆盖

作者:黄 维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1 09:31

  涧池镇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涧池水乡,推进其转型升级,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冯尚生任组长,镇长黄波任责任组长,镇其他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及镇属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在农综站设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分管领导、相关站办所负责人担任主任、副主任,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日常办公。各村(居)也成立相应“河长制”领导机构。在月河、洞河、沈坝河等17条主要河流建立镇、村、组三级“河长+警长”组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出各村(居)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河长”、“警长”职责,明确“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成员单位职责。镇“河长办”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开展综合治理,以河道清障、保洁、治污、绿化、安全为主要任务,达到“六无六有”目标,抓好专项整治、日常管护和考核奖惩。

  目前,镇政府通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印发“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等举措,加强领导,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印发涧池镇总河长及镇级河长名单、镇、村、组级“河长制”管理责任一览表;产生了20名镇级河长、37名村级河长、35名组级河长,分别管辖17条河、33条河、73km河道长度。在全镇17条河流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整治目标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了镇级、村级及村级以下所有河流“河长制”全覆盖。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山水相依的生态宜居新涧池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