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7-041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预案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7-24 11:4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接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受大陆暖性高压影响,7月以来我省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连破1961年以来多项高温记录。省气象台预测,7月下旬陕北南部、关中、陕南将出现持续高温闷热天气,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持久战的准备。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各级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县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干旱、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做好相关防范指引,防止高温天气导致的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造成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发生;通信、光电、宣传等部门要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做好高温防护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统筹协调,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要切实做好用水用电供给和调度工作。持续高温可能导致旱情的发生,水利局要加强用水调度,切实保障农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电力局加强高温环境下因用电过度导致电力设备超负荷引发火灾的防范,规范并加强用电的供应和调度工作。
三是要切实做好防暑和降温工作。建筑、户外施工、环卫、交警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的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超过40摄氏度以上,应停止当日户外露天作业。对其他级别高温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换班轮休或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切实保障户外劳动者权益。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防范高温条件下引发的食品药品中毒事件。
四是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八一”临近,时值安全稳定工作的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点企业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消防安全部门要继续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交通安全和运管部门要继续维护好全县交通和营运秩序,督促做好各类营运车辆日常保养和安全检查;卫生防疫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防疫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各镇、各部门要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密切关注涉军人员和重点信访人动向,采取有力有效的稳控措施,防止发生赴省进京越级非访事件发生。
五是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防御工作,积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班在岗,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各类事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