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17-0277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25 10:24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程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促进县城经建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官办)、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信访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等13个部门,下辖平梁、蒲溪、铁佛、漩涡、汉阳5个基层法庭。现共有编制人数71人,其中中央政法编6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补助人员10人,聘用人员22人。

二、部门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各项收入163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2.58万元,其他项目收入14.02万元。上年结余734.89万元,合计2371.49万元。

2016年度支出159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及临聘人员工资补助等;日常公用支出384.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陪审员工资、法官培训、会议费、案件困难当事人救助、化解信访矛盾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及遗属人员的工资等支出。项目支出495.8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02万元,基建项目支出481.86万元。

2016年度年末结余为776.49万元,主要是未完工审判法庭基建项目工程结余款。

2016年汉阴县人民法院没有因公出国(境)费,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5.76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1.76万元。


2016年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