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25 10:21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审计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地方性审计、财经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对下列范围直接进行审计:

  1、县财政预算其它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

  4、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责、损益状况和财务收支;

  6、镇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村级财务审计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8、国家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9、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中、省、市驻汉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

  10、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县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1、国家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12、其它法律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二)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政府请示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组织实施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并承担对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县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13个,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696.6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100.89万元,依法收缴财政资金27.5万元;责成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35万元、应调账处理1694万元、应上缴合疗资金5万元,核减工程决算价款3202.45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1个、移送案件线索11起,提出审计建议78条,提供各类审计调查、综合分析报告及审计信息126篇。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政府机关,内设行政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基本建设审计股4个股室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1人,临聘审计协审和工勤人员7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及“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管理,无截留、挪用、坐支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项支出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截止2016年12月,固定资产总值为165.8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71.73万元,一般设备87.11万元,其他设备6.97万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452.61万元,总支出424.70万元,上年结余21.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83万元。其中2016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61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70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21.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3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附件: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