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修订《统计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县统计局近期修订完善了《统计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统计新闻奖励办法》要求全局干部每月写1篇以上统计信息,以在县统计局以上网站发表为准。每季度撰写统计分析1篇,全年撰写4篇以上,并以《汉阴统计》、《汉阴经济信息》刊发为准。局领导每年撰写调研分析1篇以上。加大了被采用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的奖励额度,对被《人民日报》、《中国信息报》、《陕西日报》、《统计与社会》、《安康日报》采用的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实行重奖,同时,对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实行按季度对每个人撰写的统计分析、信息及被新闻媒体采用情况统计,并向全局公布,年终总评比。同时统计新闻宣传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
《统计新闻奖励办法》的修订实施,极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的积极性,将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的了解,为统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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