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10号楼34套限价商品房出售通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1-3318 发布日期: 2017-09-1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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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光小区10号楼34套限价商品房出售通告


  经报请县政府同意,阳光小区34套限价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

  房屋位于新西大桥北段阳光小区,本次出售10号楼二单元2至17B层,房号为10-2-201至10-2-17B01和10-2-202至10-2-17B02,共计34套。户型均为三室两厅,产权面积房号01型为131.65㎡、房号02型为126.06㎡。

  二、申购条件:

  (一)申购对象为我县城镇中等收入居民家庭,持有城镇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3㎡;

  (三)符合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

  (四)申请家庭在申购前3年内无房屋出售或转让记录;

  三、申购程序

  (一)申请:符合限价商品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汉阴县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表》,表格可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或在县住建局网站住房保障模块自行下载。同时提交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房产证明等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查:初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社区或镇人民政府)组织,并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具备购买资格。

  (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户交清购房款后3个月内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该房屋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出售价格及付款方式

  均价3100元/㎡(产权面积120㎡以内部分),超出部分按3300元/㎡。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全款。

  五、本次限价商品房申购受理地点:

  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915-5215501

  联系人:曹辉 王小花


                  汉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