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为政不为”开展专项整治
近日,我县全面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懒、散、庸、混”四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奠定基础。
县委成立“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暗访一通报”工作机制,为实现“四个力争”提供良好作风保障。
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照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三阶段进行,范围涉及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各级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具有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等国家公职人员。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督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投诉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回头看”等方式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群众反映问题有问必回、有件必办、有责必究,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止错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