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启动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作用,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保障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批准,全县将全面启动调整审批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
根据我县现行住房公积金执行标准,个人缴存和财政补助均为应发工资的10%,近几年来一直未做调整。通过本次调整,减轻了职工购房还贷压力,调动了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预计此项民生政策的执行,县财政需增加落实配套资金800余万元,惠及全县5122位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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