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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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11 10:04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文件(4)

 

关于2017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

 

2017年11月30日在汉阴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汉阴县财政局局长  李成全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7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元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总收入完成情况:元—10月,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9678亿元(市县口径),占年初预算3.83亿元的103.5%,占市下达考核任务4亿元的99.2%;全县完成省口径地方财政总收入任务3.3174亿元,人均地方财政总收入达1340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增幅8.25%。元—10月,地方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1.1633亿元,超平均进度14个百分点,超收1634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1248亿元,超平均进度40个百分点,超收366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7684万元,超平均进度22个百分点,超收1601万元;国土部门完成8072万元,短平均进度12个百分点,短收989万元;住建部门完成1035万元,超平均进度20个百分点,超收202万元;水利部门完成178 万元,短平均进度9个百分点,短收22万元;农林部门完成701万元,超平均进度355个百分点,超收56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元—10月,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4亿元,占年初预算2亿元的111.2%,占市下达考核任务2.275亿元的97.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92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312亿元,税收与非税占比为49:51,收入质量与去年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元—10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2384万元,超平均进度5个百分点,超收134万元;地税部门完成9024万元,超平均进度78个百分点,超收4357万元;财政部门完成7603万元,超平均进度21个百分点,超收1519万元;国土部门完成3281万元,超平均进度26个百分点,超收781万元;住建部门完成608万元,短平均进度22个百分点,短收225万元;水利部门完成80万元,短平均进度50个百分点,短收120万元;农林部门完成701万元,超平均进度355个百分点,超收568 万元。

元—10月,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256亿元,包括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4亿元,上级对我县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51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92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193亿元,包括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73亿元,上级对我县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51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920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镇级支出1.5096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元—10月,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256亿元,占年初预算19.1亿元的102.8%。其中,县本级完成17.88亿元,占年初预算17.5亿元的102.2%;镇级完成1.7456亿元,占年初预算1.6亿元的109.1%。元—10月,全县重点及民生支出完成16.9155亿元,占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19%。其中:民生支出、教科文支出、农社卫和住房保障支出比例基本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元—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6808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完成5462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完成1346万元),占年初预算1.25亿元的54%。元—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08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5462万元,列支上级补助基金支出1346万元),占年初预算1.2662亿元的53.7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元—10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0.9万元,占年初预算150万元的73.9%;元—10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暂未列支,待年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列报。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元—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5595亿元,支出完成1.081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87.88万元 ,支出完成 819.6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26.67万元,支出完成 4125.44万元。

二、2017年财政全口径收支预算调整初步方案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2016年12月9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亿元(其中县本级1.8亿元,镇级2000万元),计划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暂列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解支出500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17.5亿元,镇级财力1.6亿元(其中镇级收入2000万元,转补镇级1.4亿元)。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暂不作调整:根据2017年11月21日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预计年底市对我县财政收入很有可能进行适当调减。目前,我县正在全力向上争取,力争将我县财政收入做实。鉴于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市级还未正式下达调减任务,建议本次对县本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亿元暂不作调整,年终根据市对我县收入任务调减及实际完成情况列报。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新增财力变化,适当调增。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新增财力7000万元,其中:(1)新增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00万元(含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2129万元,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转补326万元,结算补助345万元);(2)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2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新增财力7000万元,由年初预算19.1亿元调整为19.8亿元,调增70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17.5亿元调整为17.96亿元,调增4600万元,转补镇级支出2400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根据新增财力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调增700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包括:(1)县本级人员经费增支2100万元。由于当年增加新招录各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调资增资、兑现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等增加支出原因,预计当年新增人员经费在使用年初预留人员经费后仍需增加2100万元(不含镇级人员经费);(2)县本级专项资金增支2500万元。年初由于财力有限,重点项目及民生支出县级配套年初预算不足及新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等,需新增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总计需增加专项支出1.55亿元,按收支平衡原则,本次调整列支新增专项支出2500万元,暂挂账列支1.3亿元;(3)新增镇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2400万元(含新增人员经费支出763万元)。

    具体调整方案是:预计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19.1亿元调整为19.8亿元,调增7000万元;预计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17.5亿元调整为17.96亿元,调增4600万元,其调增支出的大类科目是:1、人员经费增支2100万元;2、新增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以上初步调整方案,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新增财力7000万元,本次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增支4600万元,安排增加转移支付补助镇级支出240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17.5亿元调整为17.96亿元;镇级支出由年初支出1.6亿元,预计增加到1.84亿元。鉴于在预算执行中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领域支出的需要,实际已形成刚性支出缺口1.3亿元,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年无新增财力支撑而实际已作安排的新增支出1.3亿元(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查同意列支,暂作挂账处理。今后,将通过厉行节约、严格预算约束、严禁随意新开口子、压缩一般性支出、从收缴后期存量资金中积极消化、加大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途径予以消化,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在后期工作当中,由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未决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尚未结算,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人员经费还有变动,收支都还存在一些变化因素。因此,全县及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财政数据在后期执行中还会有一定变化,我们将根据年终决算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2017年年初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335万元,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65万元。年初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62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497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16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增2400万元:(1)根据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来看,虽然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目前欠账较大,但后期将加大国有土地收入的清欠力度,力争完成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任务,因此建议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335万元暂不做调整;(2)对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65万元暂不作调整;(3)调增专项债券收入2400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17]68号)文件,下达我县专项债券收入2400万元,需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24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2400万元:(1)建议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497万元暂不作调整;(2)增加专项债券支出2400万元。

根据以上调整方案,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数1.25亿元调增到1.49亿元,调增2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数1.2662亿元调增到1.5062亿元,调增240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162万元,加上年结余162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0万元(详见表六)。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暂不作调整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列报口径和实际完成情况,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150万元,建议本次暂不作调整,年终决算后,再据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暂不作调整

因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暂无法准确测算,建议本次暂不作调整,待年底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实际情况据实进行列报。

三、政府债券清理盘活存量及财政投融资有关情况

(一)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初步方案

2017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政府债券资金共计2.56亿元(安财预【2017】68号文件),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其中:(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9200万元(含基础民生7500万元,扶贫17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年初预算5000万元,本次调整新增4200万元);(2)小城镇世行贷款项目外债2400万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暂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而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3)置换一般债券资金1.16亿元,用于置换原政府性债务;(4)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详见表七)。

(二)2017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中、省、市、县清理盘活收缴结余结转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要求,经认真清理核查汇总,截止2017年10月底,全县财政存量资金 11.08亿元,其中县级部门(专户)存量资金7.72亿元,存量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有平涧一级路指挥部、民政局、教体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国土局、阳安二线铁路协调办、卫计局、交通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土地收储中心、移民局、老龄办、文广局等 17个单位。2017年元-10月,全县共清理收缴财政存量结余结转资金6538.372118万元,其中:已配套安排相关项目支出1129.6345万元,安排用于扶贫资金3631.091216万元,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1777.646402万元(详见表十)。

    (三)财政投融资基金筹集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搭建财政投入和市场融资相结合、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融资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历年的安排,县财政统筹资金先后入股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486.71万元,设立了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陕南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基金400万元、金融扶贫担保基金1966万元、企业还贷周转基金3000万元、扶贫产业投资基金2000万元、股权质押增信基金9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10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底,各类基金总规模达1.495271亿元。以上基金筹集因县级财力有限,加之遵照基金筹资管理有关规定,均暂未纳入财政预算,暂通过财政内部借款的方式进行筹集。下一步,将采取积极向上争取、统筹安排收缴存量资金、多渠道扩大社会融资等途径进行筹集,逐步归还原借款资金渠道,减轻财政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紧盯目标,全面完成收入任务。继续强化收入征管,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加大对重点税源、难点税源的跟踪稽查和监管,做到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一般税源管理规范化、零星税源管理社会化,不断提升征管水平,杜绝税收“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继续强化财税一体化管理,严格收入目标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征管单位和各预算单位收入征管、协税护税责任,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同时,花大力气调整收入结构和质量,力争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

(二)加快支出,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采取“文到即转、款到即拨、限时支付、督办约谈”等措施加快支出进度,严防和减少以拨代支的现象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加大县镇两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处置力度,对符合收缴的存量资金及时统一收回县级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深化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落实预算管理公开制度,督促指导县、镇两级部门单位按时完成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快推进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全县10镇全部按新管理模式运行。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扩大监管规模和效益,有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加大债券置换力度,及时化解到逾期政府性债务,不断降低财政风险。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赢PPP模式,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努力减轻财政投资压力。

(四)强化监管,不断规范财政财务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配合审计、监察、检察等单位加大监管力度,突出财政监管实效。切实加大对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支出行为。积极推进项目申报部门会审、政府审批制、资金争取年度考核制、资金到位及时报告制、预算投资评审制、项目联合验收制、资金拨付“五级”审批及报账审核制、工程结算审计确认制、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等八项管理措施。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坚决遏制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加大《预算法》的宣传执行力度,逐步形成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财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切实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奋力冲刺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