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52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18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11 18:4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2017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汉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目标,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加快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五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义重大。根据省、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汉阴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以指导、部署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循环发展,按照总量控制、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管、生态宣传、风险防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全县生态环境总体良好,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县流域地表水质优良率100%,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月河出境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52天(按照三项污染因子监测);县城区内环境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达标率在100%以上。土壤、噪声、辐射、核安全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环境安全可控,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

  环境管控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全面开展了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循环、集约、环保作为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监管,推行环境监理制度,严把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关,强化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五年来,全县严格执行“十不批”、强力推进“三限批”和区别对待主体功能分区项目审批,共审批建设项目372个,项目总投资6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2亿元,累计否决21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

  汉江月河水质保护不断加强。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从工业结构性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生态功能修复等重点着手,通过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沿汉江、月河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采砂洗沙、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投资400余万元建成汉江、月河沿线6镇15处集镇人口集中区简易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2000余吨,切断了汉江、月河沿岸的生活污水直排口。依法对汉阴沃得利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改。强制关停月河沿岸24家非法采(洗)砂企业,全面禁止了月河沿岸非法采(洗)砂行为。累计造林17.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4平方公里,关停“两高”企业13家,完成5个矿山尾矿治理、6个工业污染治理和8个节能技改项目。投资1.5亿元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

  治污降霾力度加大。先后出台《汉阴县关于划定禁煤区限煤区的通告》《汉阴县城区禁止鸣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暂行办法》《汉阴县城区黄标车及无标车禁行限行管理办法》《汉阴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持续加强空气污染治理。全县以抓好秸秆禁烧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工业废气、工地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完成了全县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划定汉阴县城区“限煤区”、“禁煤区”和烟花爆竹禁鸣禁放区,累计拆改燃煤锅炉21台,关闭大气污染重点企业8家,全面落实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保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80%,洒水率达90%以上。城区绿化面积达241万平方米,绿化率达到33.7%,完成了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2.74%和36.44%,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5%。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监测项目为PM2.5等6项,每日报送空气监测数据。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县整合资源,累计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着力提升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并在21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全面形成了“政府主导、村组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格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新农村风气日渐形成,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美好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编制印发《汉阴县国家生态县建设规划》《汉阴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将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建设高标准生态工业园区为目标,重点发展上规模、低耗能、轻污染、高效益的项目和产业。按照“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要求,以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作为生态农业的重点,编制《月河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建成200亩以上产业示范园21个,为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县环保、教体等部门组成环保宣讲报告团,每年深入到学校、乡村,宣讲生态文明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了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全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7个,省市级生态村25个,命名县级生态村81个。

  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制定《汉阴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管理办法》《汉阴县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汉阴县境内河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汉阴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7-2017)行动计划》等办法。全县形成了 “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清楚”,即:树立与时俱进抓环保的意识,抓住机遇,转变观念,顺势而为;树立“跳出环保抓环保”的意识,落实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树立如履薄冰抓环保的意识,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的敏锐性;树立勇攀高峰抓环保的意识,克难奋进,争创佳绩,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环保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水、大气、土壤、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的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对策清楚。

  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成立汉阴县环境监测站,落实了人员、机构、办公用房。县环境监察大队三级标准化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逐步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完成了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点部门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环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环评制度执行有待加强。项目业主环保和法律意识不到位,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建成补办、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现象。相关部门环保前置审批把关不严格,环保竣工验收落实不够。工业集中区虽然进行了规划环评,但新上项目未全部按功能分区布置,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滞后。

  二是汉江水质安全仍存隐患。全县1/3以上人口集中在月河、汉江两岸依水而居,生活污水依然是影响月河、汉江水质的主要因素。虽然沿岸6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纳入了“十三五”规划,但还存在项目争取、建设、运行、管网配套等诸多难题。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和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分布在月河及其支流沿线,工业污染威胁汉江水质安全。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全县年均净增各类机动车2000余辆,尚有近600辆黄标车和老旧车,不达标燃煤锅炉没有完全取缔,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渣土车运输扬尘排放基数加大,城市道路机扫和洒水覆盖面偏低。存在餐饮油烟扰民、露天烧烤现象,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秸秆禁烧、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亟待加强。

  四是农村环境保护亟待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压力大,农药和化肥亩均使用量偏高,秸秆和地膜回收利用率较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生活垃圾、农村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还需加强。

  五是能力建设依然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镇村环保设施十分薄弱,环保部门现有机构、人员编制、监管设备等与日益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不相协调。环境监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专栏 1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实际

2015

规划目标

2015

完成情况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2683

下降7%(控制在2495)

下降10.5%(实际2400)

2

氨氮排放总量()

423.19

下降7%(控制在393.56)

下降12%(实际372)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1194.85

下降5%(控制在1135.11)

下降5%(实际1135)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300.8

下降6%(控制在282.75)

下降8.5%(实际275)

5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6

主要河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100

100

100

7

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10

300

310

352(API2011-2014)

287(AQI2015)

8

城市区域及交通环境噪声

县城区环境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达标率9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0分贝,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9.7分贝

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50

82

1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0

100

11

生态县创建

/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

12

生态镇创建率

/

80

100

13

生态村创建率

/

50

58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生态立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低碳、天蓝、地绿、水净、生态修复”工程,突出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提高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夯实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努力建成全省循环发展示范区,为建设整体脱贫与同步够格小康的幸福汉阴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目标定位,优化发展空间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和环境安全底线。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提升县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以绿色发展引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利共赢。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从源头预防,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坚持污染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环境治理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物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污染源头治理。

  坚持五化并举、综合治理。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坚持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五化并举,推进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系统性强、协调性好、治理率高、质量向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夯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消费,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一个目标”,突出抓好生态建设和风险防控“两个重点”,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推进“低碳、天蓝、地绿、水净、生态修复”五大工程,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环境问题有序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环境管理“五化”水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工作目标,全县生态环境持续良好,环境质量全市领先,成功打造陕南生态建设县域品牌。

  (二)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到2020年,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月河出境断面水质提升到国家Ⅱ类标准,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年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标;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5dB(A);全县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静态削减8%、二氧化硫较2015年静态削减3%;氨氮、氮氧化物较2015年静态削减10%。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定目标内。

  3.生态保护。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8%,创建省级生态镇1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率30%以上,完成66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得到良好保护。

  4.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闲置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10%;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5.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环境在线监测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完成三级标准化监察大队和监测站建设;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100%,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持续提升。


专栏 2:汉阴县 “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任务

属性

水环境

1

汉江出境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月河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约束性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

全县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大气环境

4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约束性

5

县城细微颗粒(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标)

土壤环境

6

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约束性

污染减排

7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5年静态消减8%10%3%10%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定目标。

约束性

生态环境

8

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水平,优良率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

预期性

9

森林覆盖率达到68 %

10

完成6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11

2018年前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声环境

12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稳定达到国家标准。

预期性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13

危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预期性

14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污染防治

15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约束性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推进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生态是永恒的经济,建设幸福汉阴离不开良好生态。必须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呵护自然,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低成本发展弯路,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错路,在守护绿水青山中打造金山银山。以绿色发展为统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传统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环保、绿色等新兴产业,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建成全省循环发展示范区。

  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坚持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全力建设月河川道城镇经济带、南区沿江生态旅游经济带、北区山林经济带,大力发展富硒食品、新型建材、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通过“三带三产业”发展,实现全县产业结构优化,推进产业由低端向高中端转变,由传统产业向绿色、循环产业转型,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经济和生态和谐共生,创业和居住幸福共享的发展目标,在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中占领据点、打造亮点。

  提升绿色发展质量效益。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推进“1533”发展布局,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效益。依托“月河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月河物流园、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三沈文化园”五园发展,促进工业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培育循环产业发展核心区和经济增长极,实现经济、产业、环境融合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空间格局。

  (二)全力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从工业结构性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生态功能修复等重点着手,通过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汉江、月河沿岸集镇及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涉水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处理,流域内所有畜禽养殖场稳定达标或零排放。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对汉江、月河流域河道沿线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取缔,逐步提高河水自净能力,基本恢复生态系统,确保县域内汉江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月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紧紧围绕打造全市富硒产业发展核心区工作目标,制定农副产品、原料药制造两大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式减量置换。加大对金属矿采选冶炼和黄姜皂素、缫丝、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强化月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力争2017年底,月河工业集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市应急中心联网。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大木坝和观音河两个县级水源地和8个镇的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全程监管。从2018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现状信息。为确保水源安全,不断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到202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各镇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月河沿岸集中式安置点全面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对汉江汉阴段沿岸15个排污口进行整治。

  全面推进河长制和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汉阴县境内河流“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各河长负责辖区主要责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实现对江河沟溪的网格化监管,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健全完善水质监测、联合执法、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和节能审查工作,将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纳入企业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范围。到2020年全县重点涉气行业的排污强度下降30%。强化对医药、化工、建材等重点涉气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20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处理达标率为100%。

  集中治理燃煤污染。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积极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加快天然气供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燃气,并根据天然气管网辐射规划,合理划定辖区禁煤区和限煤区,禁煤区内实行全面禁煤。到2020年,县城气化率提高到80%。

  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全面淘汰全县范围内的黄标车,淘汰车辆必须实行拆解,严禁转出。全面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柴油。优先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清洁燃料,合理布局公交线路,加快高耗能、高排放交通设施市场推出工作。加大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更新力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识发放管理工作。到2020年,全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达到85%以上。

  深化治理城市面源污染。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所有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严禁露天烧烤。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到2020年,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率100%。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废油、橡胶、垃圾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物料,确需焚烧处理的,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强化扬尘污染整治和增绿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强化城市道路及重点区域清扫保洁,逐步加大道路清扫的硬件配套投入,增加保洁清扫频次。到2020年城区主干道实施机械系尘式清扫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广场、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和管护力度,建立全民植树造林常态化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绿地面积33.56平方米。

  (四)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详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分级分类、防治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污染土壤分布、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信息,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图集,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地域全覆盖。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质量等级对全县农用地进行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轻中度污染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类别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耕地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对结合全县产业布局,加快淘汰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产能和工艺设备,确保土壤环境达标率不下降。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农用地产出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制重污染农用地用途,禁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制度,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提出污染物防治措施。建立现有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与评估制度,跟踪企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开发与流转过程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各类开发用地必须达到相应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加强对建设用地污染土地的排查,定期开展污染场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 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重污染工矿企业、尾矿库、污灌农田等典型污染场地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污染防治工作。分区域、分类别选择典型代表性的土壤污染场地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配套完善垃圾清运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到2020年,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五)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需求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污染防治需求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7年,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 年,全县现有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控污技术。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覆盖回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到60%,农膜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较2015年提高15%。

  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加大汉江汉阴段,月河、中河等退耕还林力度,严格划定禁采、禁伐、禁牧区,在河流两岸大面积实施造林绿化,在污染源相对集中地区的河道、滩涂地建设生态湿地和天然保护林,增强土壤涵养和土壤保持能力,限制在敏感水源区开展网箱养鱼及其他养殖项目。严格管控游船运营。饮用水源区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项目和排污。严格按照《安康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位于各类禁采区内的采石企业一律予以关闭。严格控制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和矿山总数,到2020年,全县保留5-7家采石企业。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要求采矿权人治理与开发同步进行,做好边开采边治理。2017-2020年,对汉江汉阴段历史性遗留的5处工矿企业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对20公里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及保护。2020年底前,完成中河流域铁佛寺境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黄水治理。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各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处置,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地生物式填埋等多种处理方式,积极推广“涧池模式”“中坝模式”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管理模式。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积极做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争取力度,全面形成“政府主导、村组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格局。到2020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任务,市级生态村创建率达到30%,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严密防范环境风险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执法和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通报、约谈、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制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推进企业守法、政府履责,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充分发挥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控制闸”作用,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环境监理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关,禁止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改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方式方法,强化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船舶)污染治理。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总量刷卡排污、总量预算管理、初始排污权取得和有偿使用、排污指标储备等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污染源环境管理,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载体,集前置审批、过程监管、违规处罚于一体的污染源综合监管体系。

  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环保职责。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积极推进在线监控等智能化监管,加强网格履职监督、考核,在全县形成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四个清楚”,即对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对策清楚,加强对重点环境污染源、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监管。

  健全环境风险预警机制。认真落实环保部门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环境风险企业档案库,对不同的风险等级企业,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并实行一企一档、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汉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算》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专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县环境安全专家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安全数据库和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对县域及周边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控、预警,现场调查、应急处理处置和事后分析评价,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七)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配齐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设备,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取证能力水平。完成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建成月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基本实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现代化、实验室技术装备现代化、环境应急监测系统化,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开放环保”“信息环保”建设。深化环保政务公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督办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问题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等。对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加强 12369 环保信息平台管理,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认真处理、迅速办理群众环保投诉。建立环保纠纷调解机构,解决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对网络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按照中省环保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体现“完善县级、健全镇办”的原则,加强人员编制,充实环保人员队伍,切实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环保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为工作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宣教能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等绿色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深入开展环境文化“六进”活动(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家庭)。加强环保法宣传,把《环境保护法》作为“七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和专栏专题节目,环保公益等各种传播方式,在全县形成各级联动、立体覆盖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氛围,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环境法规,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调动一切因素,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指挥和协调、督导全县环境保护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联动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把环境保护投入列入县政府及部门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支出。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污染治理产业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研究策划符合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建设和绿色循环发展要求的生态环保项目,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为“十三五”环保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健全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监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指标考核制度,印发各镇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效能监察、“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全县形成“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环保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专栏3:汉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

止年限

计划

投资

主管部门

水环境治理

1

汉阴县工业园区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工业污水5000吨。

2016-2018

2000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

汉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污水10000吨。

2017

1500

住建局

3

汉阴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完成汉阳、漩涡、涧池、双乳、铁佛寺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集镇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21600/日,建设管网61.27公里。

2016-2019

20000

住建局

4

汉阴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对观音河、洞河、大木坝等重点水源地实施严格保护,将水库三级保护区沿岸两侧100米保护区地理界进行封闭,对已经开垦且不适宜种植的荒地进行生态修复。完成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2016-2020

12000

环保局

5

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整治工程

完成黄姜、皂素企业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工程。

2016-2019

1500

经贸局

6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完成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

2016-2020

3000

农林

科技局

7

汉江汉阴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汉江堤防6.5公里;对汉江沿岸15个排污口进行整治;对历史遗留的5处工矿企业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对20公里河道生态修复及保护。

2016-2020

12000

水利局

环保局

8

汉阴县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新建月河流域平梁至城关段污水管网8.8千米,月河堤防及农田护堤18.2公里;月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63处;垃圾填埋场防洪截污工程14处;月河生态恢复及保护试验工程,建拦砂坝30道。

2016-2020

9000

水利局

环保局

9

汉阴县中河流域污染防治工程

对铁佛寺镇境内历史遗留的矿山生态修复及治理;中河流域范围类7座黄金开采企业重金属治理;中河流域15家养殖企业环境治理。

2017-2020

20000

安监局

农林科技局

环保局

10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完成月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2018

100

环保局

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11

燃煤锅炉拆改工程

完成全县规划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2017

100

市场监管局

经贸局

环保局

12

工业废气治理工程

按照“四有一达标”要求完成页岩砖厂废气治理。完成1户水泥粉磨站废气治理工程。

2017-2018

700

环保局

经贸局

13

汉阴县天然气气化工程

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15公里,县城区气化率达到80%

2016-2020

1000

住建局

14

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完成4个油气回收项目。

2017

100

经贸局

土壤环境治理工程

15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实施污染工业企业、工矿废气场地、尾矿库等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2017-2019

300

国土局

环保局

16

汉阴县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集镇日处理生活垃圾总能力达到1116.7吨,建设总库容213.8万立方米。

2016-2019

15000

住建局

17

尾矿库治理工程

完成5座尾矿库建设及提标改造,提高尾矿渣综合利用能力。

2017-2020

5000

安监局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8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

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任务。

2016-2020

8000

双创办

19

汉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①对全县1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畜禽散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②对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管理和保护。

2016-2020

22335

环保局

20

汉阴县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推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秸秆机械还田、秸秆青贮养殖、发展食用菌、有机肥生产等,年利用秸秆10万吨,实现能源综合利用。

2016-2020

6843

农林科技局

21

汉阴县小流域治理工程 

月河、观音河、清泥河、沐浴河、大木坝、田禾沟、赵家河、黄龙洞河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681平方公里。

2016-2020

16050

水利局

22

汉阴县生态林地建设工程

实施退耕地造林8万亩、荒山造林2.5万亩、封育3万亩。退化防护林改造39.35万亩。

2016-2020

25000

农林科技局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23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完成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2016-2020

300

环保局

24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完成县环境监察大队三级标准化建设。

2016-2020

300

环保局

25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置调查取证仪器设备。

2016-2020

200

环保局

26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完成汉阴县环境风险应急物质储备库及环境监管平台建设。

2016-2020

500

环保局

27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完成汉阴县环境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

2016-2020

200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