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0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180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11-28 18:48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8

 

汉阴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做好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督办函》(安环函〔2017〕25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按照市环保局对我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督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达到要求。

二、整改任务

我县境内鹿鸣金矿有限公司、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黄龙金矿有限公司、盛鑫矿业有限公司和金泰矿业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迅速编制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完善国土、林业、水利 、安监、环保、安监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铁佛寺镇、双河口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由县安监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镇、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解明细表,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环境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有关镇及部门要详实掌握企业种类、数量、对生态恢复治理等情况做好登记。对照矿山企业问题清单,追条逐项进行梳理,研究落实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对整改不到位或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程序依法取缔关闭。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汉阴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责任追究,严肃问责。

 

附件:汉阴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汉阴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整改问题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实施单位

1

汉阴县鹿鸣金矿

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国土局、铁佛寺镇

汉阴县鹿鸣金矿

2

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

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国土局、双河口镇

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

3

陕西汉阴县金源有限责任公司

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国土局、铁佛寺镇

陕西汉阴县金源有限责任公司

4

陕西汉阴县盛鑫矿业有限公司

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国土局、铁佛寺镇

陕西汉阴县盛鑫矿业有限公司

5

陕西汉阴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未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国土局、铁佛寺镇

陕西汉阴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