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21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128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29 08:2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我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发展升级、绿色崛起”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构建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努力实现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2.5%、2 %和3%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县水利、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挖掘潜力、拓展创建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各部门、学校及医院积极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普及节能示范带动全社会节能。

  (二)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照明行动”、“绿色采购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和“绿色文化行动”等八大绿色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形式,推广办公电子化,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绿色照明工程,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推广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加强数据机房能耗监控和管理,广泛开展节能宣传。

  (三)稳步实施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积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光电、光热项目,推广应用节水器皿,开展办公区配电、空调、数据机房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精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严格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执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

  (四)强化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指导,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采取从基层抽检水、电、油原始票据方式,不断加强统计数据的审计工作,完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通报机制。推进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推广使用能耗统计信息软件报送能耗数据。

  (五)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督导。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对重点用能行业和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不断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要分解下达“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总量目标,明确2017年能耗下降绝对值及百分比,量化、细化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标准,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

  (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励人、塑造人的作用、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

  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挖掘潜能、着力推进节能增效;坚持全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发挥市场机制和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