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2017-037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目标考核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7〕87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7-11 19:44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7年依法治理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汉阴县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市、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汉阴县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1.10个镇。
2.21个行政执法部门,分别是县发改局、教体局、经贸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统计局。
3.非行政执法部门。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扣分计分方法,分值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其中,平时考核占30%,由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参加会议培训、报送表册资料、配合上级检查等)平时表现情况确定分值;年终考核占70%,采取自查自评和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检查考核为主。
年终考核与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一并进行,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查阅有关案卷、文件或资料;
2.考核组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三、考核时间及内容
考核时间与2017年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同步,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汉阴县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值占本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分值的2%,将各单位考核分值换算后计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分值。凡因被考核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影响,县委、县政府受到市对县考核扣分的,在县对各镇各部门考核中,将在综合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1.汉阴县2017年各镇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汉阴县2017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3.汉阴县2017年非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汉阴县2017年各镇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组织 领导 |
未认真制定本单位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
-1 |
|
未参加上级组织的依法行政会议、培训活动等。 |
-1 |
|
|
未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活动,一年不少于3次。 |
-1 |
|
|
加强法制宣传,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不足5条,少一条扣0.2分。 |
-1 |
|
|
未报送法治理论研究文章。 |
-1 |
|
|
依法 履职
|
落实国家和省市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在法律法规外增加办事程序和条件的。 |
-1 |
|
实施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且在全国、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 |
-2 |
|
|
未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
-1 |
|
|
制度 建设
|
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 |
-1 |
|
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
-3 |
|
|
未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
-1 |
|
|
未开展受委托执法工作 |
-5 |
|
|
信息 公开 |
未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或因未依申请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引发行政复议的。 |
-1 |
|
总分 |
|
-20 |
|
备注 |
总分100分,未达到要求的项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
附件2
汉阴县2017年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组织 领导 |
未认真制定本单位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
-1 |
|
未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1 |
|
|
未参加上级组织的依法行政会议、培训活动; |
-1 |
|
|
未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活动达3次以上。 |
-1 |
|
|
加强法制宣传,在县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不足5条,少一条扣0.2分。 |
-1 |
|
|
未报送法治理论研究文章。 |
-1 |
|
|
依法 履职
|
落实国家和省市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在法律法规外增加办事程序和条件的。 |
-1 |
|
实施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且在全国、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 |
-2 |
|
|
未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
-1 |
|
|
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 |
-1 |
|
|
制度 建设
|
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登记备案。 |
-1 |
|
未按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 |
-2 |
|
|
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
-3 |
|
|
行政 执法 监督 |
未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
-1 |
|
未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
-1 |
|
|
未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
-1 |
|
|
未制定和公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未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
-2 |
|
|
委托行政执法工作进展缓慢,未办理受委托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未完善委托执法流程图,未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未落实委托执法责任。 |
-2 |
|
|
信息 公开 |
未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或未依申请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引发行政复议的。 |
-1 |
|
总分 |
|
-25 |
|
备注 |
总分100分,未达到要求的项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
附件3
汉阴县2016年非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未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扣1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扣1分。 |
-2 |
|
未完善本单位决策议事制度扣1分,无决策议事记录扣1分。 |
-2 |
|
未制定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真实的向社会公众公开部门信息。 |
-2 |
|
未依法管理本单位各项事务;未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扶贫局、移民局、招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该项为-1分) |
-2 |
|
未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仅适用于扶贫局、移民局、招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
-1 |
|
未开展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学习,无记录。 |
-2 |
|
总分 |
-10 |
|
备注:总分100分,未达到要求的项直接在总分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