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阴县不动产登记等一批并联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033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17〕12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14 10:2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不动产登记等一批并联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汉阴县不动产登记等一批并联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并联审批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需由2个或者2个以上职能部门共同审批的县级审批权限类的事项。

  三、基本原则

  (一)同步审批,便民高效。整合政府资源,将面对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事项变为只向一个牵头部门申请,由牵头部门一次性告知、统一受理,抄告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二)职权法定,公开透明。实施并联审批的项目必须主体合格、项目合法、程序正当,审批服务范围要符合产业政策。并联审批的运行流程、办结时限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实行牵头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从申请材料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由牵头部门跟踪负责,并联审批部门积极配合。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取消、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不得在决定保留的审批项目目录以外增设审批事项,不得将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搭车”为审批内容,不得拆分审批的条件、环节,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牵头单位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并联审批全过程实施监督。

  四、并联审批项目及程序

  并联审批主要归纳为八大类:

  (一)公司设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3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即办)。

  (二)建设工程项目(49个工作日)。

  1.立项审批环节(8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发改局:项目立项(备案),即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县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住建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用地规划审批环节(16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县住建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县国土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3.方案设计审批环节(1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县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县农林科技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

  4.施工许可环节(10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县住建局:工程报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

  (三)契税征缴(1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地税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地税局:开具委托查询书、收缴契税(即办)。

  县住建局:房屋所有权信息查询(1个工作日)。

  (四)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即办)。

  牵头部门:县地税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地税局:税、费款征收(即办)。

  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个体人员缴费(即办)。

 (五)机动车登记(即办)。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交警大队:机动车登记(即办)。

  县国税局:车购税纳税申报(即办)。

 (六)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2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文广旅游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10个工作日)。

  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0个工作日),该事项与在消防大队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事项同时办理。

  县文广旅游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15个工作日)。

 (七)不动产登记证(3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国土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住建局:房屋确权书二证合一(10个工作日)。

  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证(25个工作日)。

 (八)小额担保贷款审批(4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办理(45个工作日)。

  县财政局:担保基金审核。

 (九)驾驶补贴申报审批(30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人社局:驾驶补贴申报(30个工作日)。

  县财政局:资金审核。

 (十)住房维修基金缴纳(1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窗口。

  审批部门及审批服务事项:

  县人社局:住房维修基金(1个工作日)。

  县财政局:基金收取(即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由串联变为并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发展,敢于负责,大胆创新,改进审批方式,把企业、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确保不动产登记等一批并联审批事项得到较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各审批阶段的操作细则,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管理。各并联审批部门要认真梳理涉及调整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审批环节,做好对接工作,制定相应的审批事项分类目录和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并联审批项目的咨询、受理、办理、回复、反馈和参加联合勘查、联席会议等工作;要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

 (三)强化效能问责。对牵头部门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部门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审批工作延误、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不按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到现场审批、应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以及超过承诺时限办结,对执行不力致使并联审批不能有效实施的,以及违反本方案的规定擅自增加审批项目和实施条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