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金融机构的通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75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字〔2017〕62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01 11:3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6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强化政银企合作和创新金融服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汉阴县金融机构助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汉政办发〔2016〕152号),经过认真考核、综合评定,县政府决定对县农商银行等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一、授予汉阴县农商银行2016年度助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一等奖,县政府批准奖励增发机构期内平均在册人数3个月的工资总额,奖励资金自筹;县政府另奖励机构负责人(集体)40 万元,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授予工商银行汉阴支行2016年度助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二等奖,县政府批准奖励增发机构期内平均在册人数3个月的工资总额,奖励资金自筹;县政府另奖励机构负责人(集体)20 万元,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授予长安银行汉阴支行2016年度助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三等奖,县政府批准奖励增发机构期内平均在册人数2个月的工资总额,奖励资金自筹。

  二、授予中国人民银行汉阴支行2016年度经济运行信息服务及责任督办组织奖,县政府奖励3 万元,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县为目标,全面加强金融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汉阴脱贫攻坚和经济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