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3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85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12 10:4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隶属机构:

  根据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7〕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11日至17是全国第27个节能宣传周,6月13日是全国第五个节能低碳日。活动紧紧围绕宣传周“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绿色食堂和爱粮活动。在机关食堂,通过展板、海报等形式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强化干部职工爱粮意识,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发挥公共机构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将精准扶贫与爱粮节粮宣传现结合,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扶贫点,采取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粮食生产、收购相关政策,提高农民爱粮节粮意识,增长科学种粮和安全储量知识。

  (二)开展绿色低碳体验活动。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期间,要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倡导停乘一天电梯,让干部职工把节能减排、低碳办公、低碳生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开展废旧塑料物品回收利用活动。在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要加强知识普及和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呼吁广大干职工参与到“节约能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行动中来,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逐步更换单位不符合节电标准的办公照明灯具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等器具,努力实现低风险、高效率的节能回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公共机构要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重要性,逐步建立健全节约资源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整合力量,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搞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部门的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专题讲座、举办垃圾分类、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废旧商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创新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节能降碳实践活动当中来。积极鼓励全县各级志愿服务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各界参与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做好反馈。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本次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图片或影像资料发送到QQ邮箱:656756391 @qq.com。联系人:王大康,联系电话:5212532。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