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汉阴县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7-0196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通字〔2017〕38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6-02 11:1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工作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文件精神,安康市经国家评审确定为全国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汉阴县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飞霞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罗国才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侠军 县政府办主任
郭道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沈汉文 县发改局局长
喻胜全 县经贸局局长
李成全 县财政局局长
胡世斌 县国土局局长
徐家宝 县环保局局长
何江涛 县住建局局长
陈延安 县交通局局长
王良斌 县水利局局长
李 超 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张显斌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刘恩奎 县扶贫局局长
李 鹏 县统计局局长
李明兵 县金融办主任
张 石 县旅发办主任
陈庆庆 县气象局局长
蒋 涛 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 涛 县电信公司经理
韩红彪 县移动公司经理
邱 明 县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指导低碳试点规划的制定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沈汉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张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