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教育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0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77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02 11: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教育脱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汉阴县教育脱贫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汉阴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断穷根”的总体思路,以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资助惠民,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所有贫困家庭适龄幼儿100%接受学前教育。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贫困山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扩充城镇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保障适龄儿童100%入学。

  (三)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面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力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重点满足贫困家庭学生入学需求。提升中职招生升学规模,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通过中职教育实现就业、升学,拓宽成才之路。实施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全覆盖的职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办好农民教育培训学校,大力实施“2+5”技能培训(两天扶志的通识培训、五天扶智的技能培训),让每个贫困户找到一条致富门路,促进贫困家庭增收脱贫。

  (四)做好特殊群体教育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认真落实进城务工和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施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确保每名贫困残疾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特殊教育。

  (五)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建立控辍保学防控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会同扶贫部门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的基本数据,保证相关数据与扶贫部门数据一致,准确掌握每一名建档立卡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

  (六)完善教育脱贫师资保障机制。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重点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农村优质教师资源不足问题。推动优质师资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全面落实贫困镇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贫困镇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七)进一步推进县级机关单位联校帮扶。联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深入对口挂联学校,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硬件建设、师资培训、贫困学生资助、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帮助指导学校抓好脱贫攻坚、控辍保学等工作的落实。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中班、小班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落实补助经费,按每生每年13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学前一年公用经费;按照小学每生每年86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再提高2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落实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每生每年6060元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补助。县财政要足额落实本级应配套资金,提高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推行免费教育政策。实施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实施普通高中三年免费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继续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补助标准落实。鼓励更多的农村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选择职业教育。

  (三)落实基础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国家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750元、1000元、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30元(一年按十个月计算)生活补贴基础上,再对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对当年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分别按照省内、省外高校新生每人500元、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路费和短期生活费;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申请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教体局牵头整合县扶贫局农村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助学项目(本科每生资助5000元、专科和高职每生资助3000元)、县搬迁办扶贫搬迁安置户大学新生助学项目(一本、二本、三本、专科和高职院校每生资助分别为5000、4000、3000、2000元,受灾特困家庭学生每生另增加1000元)、县民政局福利彩票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项目(本科、专科和高职院校每生资助分别为5000、4000元)、县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每生资助3000元)、县残联贫困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资助项目(本科、大专每生资助分别为5000、4000元)、县移民局水库移民家庭资助项目(建档立卡移民户大学新生本科、大专和高职每生资助分别为5000、3000元,对在校的建档立卡移民户大学生本科、大专和高职每生资助分别为3000、2000元;非建档立卡移民户大学新生本科、大专和高职每生资助分别为4000、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移民户高中生教育费用补助每生1000元)等各类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家庭资助对象应助尽助、不重不漏。整合资助程序:县教体局受理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申请,分类推荐给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各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县教体局分别下达当年贫困大学生资助计划;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依据县教体局提供的贫困大学生信息,提出符合各自资助对象和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初步受助名单,送县教体局审核统筹;县教体局统一审核后反馈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机构具体实施。

  (五)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进行补助,加强营养指导和食品安全管理,让每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全体中小学生在校都能吃得饱、吃得安全营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信息台账。县教体局组织各学校在认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为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提供信息支撑。

  (三)鼓励多方参与。加大教育扶贫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工作,引导全社会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加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教育扶贫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建立考核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教育扶贫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扶贫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