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健康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21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公共卫生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7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6-02 10:5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健康脱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汉阴县健康脱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开展健康脱贫一批”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健康扶贫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规划函〔2017〕331号)和市卫计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的通知》(安卫计函〔2017〕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7年到2020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就医”问题进行精准式卫生计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实现小病在村镇、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模式。三是全县所有贫困人口的生活健康水平整体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偿政策。通过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多方手段来降低贫困人口看病花费,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合的目标,按中省、市合疗政策执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2.因病致贫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的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户内门诊统筹人均100元封顶。(县合疗办负责)

  3.严格控制目录外诊疗、用药和费用总额。贫困人口在县域内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用必须全部为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100%比例报销。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600元,合规费用按90%比例报销, 县级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非合规医疗费用限定在5%、8%以内,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县合疗办负责)

  4.扩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县残联负责)

  (二)落实贫困人口就医优惠政策。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档案,实行持证就医优惠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贫困人口发放由县卫计局印制的《汉阴县健康扶贫保障证》并建立发放台账,贫困人口凭证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扶贫床位,免收床位费,免挂号费、一般诊疗费、救护车接送费等。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贫困人口因病能够及时便捷的住院治疗。(县卫计局负责)

  (三)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取消县、镇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贫困人口住院押金制度,入院时贫困人口凭《汉阴县健康扶贫保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合疗卡和合疗缴费票据,登记备案即可,出院时按照有关政策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切实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县合疗办负责)

  (四)救助慢性病人。全县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新农合政策慢性病管理的病人,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合规费用,按照现行新农合政策进行补偿,对参合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助提高封顶线,依据门诊慢性病的分档封顶线分别提高20%,对患有高血压(二级高危型以上)、冠心病、糖尿病等20种常见慢性病的贫困人口不主动到县镇医疗机构治疗的,实行家庭签约式服务,每年按1000元标准免费领取药品。(县卫计局、合疗办负责)

  (五)实施大病商业保险。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时,其起付线在现有10000元基础上下降70%,按3000元执行。(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

  (六)实行大病补充保险。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局落实专项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保险,从而达到“第三层保障”。(县财政局、扶贫局负责)

  (七)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建立救治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开展11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县卫计局负责)

  (八)建立健康扶贫专项救助基金。整合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用于健康扶贫工作的资金划归县民政局专帐管理、成立汉阴县健康扶贫专项救助基金,在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再予民政救助,实行“第四重保障”,对重特大疾病、家庭多人患病、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三种情况的特困群体通过民政救助、专项基金救助实行兜底保障。(县民政局负责)

  (九)简化报销程序,实行“一站式”报销。合疗、商业保险公司、民政局要优化、简化各自报销流程及资料,逐步实现“一站式”报销信息化,让群众能一次性走完所有报销流程,报销完所有费用,避免群众多头跑路。(县合疗办、民政局、人寿保险公司负责)

  (十)贫困村村卫生室要全部建设成为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有一名以上有资质的社区医生为群众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县卫计局负责)

  (十一)开展巡诊体检。组织骨干医生到镇卫生院坐诊、贫困村巡诊,对贫困人群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贫困人口实行专题的健康保健知识、康复护理操作技能的宣传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县卫计局负责)

  (十二)加快医改进度,提升服务能力。紧密结合医改,推行医联体+全科医生,开展县镇一体化、村镇一体化改革和远程会诊系统全覆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扩大服务范围,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减轻群众负担。(县卫计局负责)

  (十三)加强疾病防控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地方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加强高血压病、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干预水平。(县卫计局负责)

  (十四)落实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扶助政策。(县卫计局负责)

  1. 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年满60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落实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每户一次性补助金3万元;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2.完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扶助政策。按照安康市政府《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4〕144号)精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帮扶资金每户1000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产业开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子女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照顾,加快脱贫步伐。

  (十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汉阴”创建和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村镇等活动,广泛传播健康教育知识,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县卫计局负责)

  以上所有优惠政策随中、省、市政策调整而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积极争取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疗类本科毕业生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研究下发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案,通过公开招聘医疗类专科、本科医学毕业生及招录村医等形式,为基层引进和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

  (二)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组建县域医联体,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加强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提高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实施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紧紧围绕镇卫生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态度,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困难。到2020年底,实现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满意率达到100%。加强县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提高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发放叶酸,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天使健康扶贫行动”。建立健康扶贫长效帮扶机制,组织动员卫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办法与贫困人口帮扶结对,努力做到专业、精准的帮扶。

  (五)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健康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任务分解落实等日常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县卫计局积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缺位失职的要严格执纪问责。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健康扶贫工程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培训,让贫困群众明白政策、熟悉报销程序和治病选择,让群众明明白白的看病、实实在在的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