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8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5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5-17 12:5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贫困村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力推进交通扶贫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安康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安康市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建设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不同地域的交通需求,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工程(以下简称“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供更好保障。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准确把握不同镇、村组的交通需求,重点针对贫困人口相对数量多、贫困发生率高的村组,根据建设资金效益和群众需求,合理确定项目计划。

  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做好交通扶贫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对接,建设宜居、宜行、宜游的美丽乡村和美好家园。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建立健全上下一体、部门协同、内外联动的交通扶贫新机制,广泛动员和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交通建设,以交通发展引导扶贫开发,增强贫困村组和贫困户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二、项目确定程序及建设目标任务

  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按照“村组申报、各镇筛选、交通局汇总、脱贫攻坚指挥部核查、县政府审定”的程序确定,采取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所有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是《汉阴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规划的村组道路工程。

  计划4年内完成全县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任务,到2020 年基本消除贫困地区发展的交通瓶颈,总体实现农村公路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自然村道路条件得到改善。

  三、工程建设职责划分

  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外围环境协调、社会风险评估、征地拆迁、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及初验、工程决算与审计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招投标、规划许可和环保评估等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技术监督指导、工程计量、工程验收以及监理、检测公司的委托聘请等工作。

  县扶贫开发公司负责指导报账资料完善及奖补资金的兑付报账等工作。同时,应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协调,做好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规划的调整报批工作,确保村组道路工程全部享受到国家贷款支持。

  四、工程建设标准

  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分为贫困村水泥路、贫困村砂石路、道路加宽、贫困村桥梁建设4类,具体分类及建设标准如下:

  1.贫困村水泥路。指由村主干线通往居住人口在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集中点道路或产业路。

  主要技术指标:C30混凝土路面宽度3.0米、厚度0.18米的,路基宽度不小于4.0米(不含边沟宽度);C30混凝土路面宽度3.5米、厚度0.18米的,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不含边沟宽度)。其它共性标准为:道路最小曲线半径不小于15米,特殊路段不小于10米,最大纵坡一般不超过9%,极限纵坡不大于10%,每公里设置涵洞不少于3道,孔径不小于0.8米,外侧碎石土路肩宽度不小于50cm,内侧水泥砼硬化路肩大于等于25cm并作为L型水沟边墙使用,内侧L型水沟宽度大于等于40cm,铺底采用厚度为10cmC20砼,根据道路建设需要合理设置错车道。

  2.贫困村砂石路。指由村主干线通往居住人口在50人以下的自然村路。

  主要技术指标:路基宽度3.5—4.5米(不含边沟宽度),每公里设置涵洞不少于3道,内侧排水沟完善,开山砂石垫层大于等于30cm,碾压夯实,路面平整,平纵指标符合设计标准。

  3.道路加宽。指对原有通村水泥路进行加宽,提升通村水泥路的通行能力。

  主要技术指标:在原通村路内外侧各加宽50cm水泥砼硬化路肩,内侧水泥砼硬化路肩作为L型水沟边墙使用,内侧L型水沟宽度大于等于40cm,铺底采用厚度为10cmC20砼。

  4.桥梁建设按照地形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施工。

  五、资金筹措及合同签订

  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由县交通局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县政府奖补和各镇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共同解决,超出奖补外的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由各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县政府奖补标准为:3.5米宽C30混凝土路面35万元/公里,3.0米宽C30混凝土路面30万元/公里,贫困村砂石路10万元/公里,道路加宽工程10万元/公里,桥梁工程按照实际造价全额解决。另外,实施了水泥路内侧L型硬化水沟的每公里增加5万元奖补资金。同时,鼓励采取帮扶部门援建、镇一事一议筹集和企业捐助等方式积极化解道路工程建设形成的债务。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不得截留、挪用。

  工程原则由中标企业组织施工,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也可实行劳务分包。为夯实各方责任,工程开工建设前,各镇政府、县交通局、县扶贫开发公司、中标企业需要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约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四方协议签订后,县交通局颁发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六、工程质量管理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和完善“政府督查、部门指导、专业监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五级质量保证体系,全面保证工程质量、进度。

  1.统一规划设计。为提升路桥勘测设计质量,提升预算精准度,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由县交通局统一组织勘测设计。设计坚持“畅通、安全、节约”原则,应把群众需求和建设资金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在路线选线上应充分利用旧路和原有桥涵等构造物,保护耕地,少占良田,少拆房屋和公用管线,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方案。

  2.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公司重点对路基、路面基层、混凝土浇筑等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工序组织中间交验。对路面基层、面层所用水泥、碎石、砂等材料进行抽检,施工过程中对压实度、强度、厚度等指标进行检测。

  3.坚持资质准入制度。投标企业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涉及劳务分包的,应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技术人员、机械机具、信誉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查,需具有合格通村水泥路建设施工业绩。推荐的劳务施工队伍必须由各镇政府、县交通局、中标企业三方签字认可并备案,凡不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和个人不得分包贫困村道路建设工程。

  4.建立技术保障制度。县地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强化对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突出抓好原材料、隐蔽工程、关键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纠正,着力提升贫困村道路建设水平。

  5.坚持自主监督原则。按照“谁受益、谁监督”原则,推行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群众义务监督机制,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推荐1至2名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对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督。

  6.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验收、核查责任制,谁验收、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

  七、工程验收

  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竣成后,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编制,各镇人民政府向县交通局报送项目执行报告并组织初验。县地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各镇初验情况,组织工程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移交镇政府养管,验收不合格的,根据项目存在的问题,在监理公司监督下,由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落实。

  八、工程计量管理

  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按照工程总造价一次性包干的原则进行计量管理。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项目,对超出设计外发生的工程费用原则一概不予追加。如遇特殊情况,提请县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现场核定确定增加工程费用。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二)聚焦工作合力。县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和督促工程进度。各帮联部门要认真履行帮联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县扶贫开发公司要主动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的对接沟通,简化资金拨付程序,保障项目贷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简化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奖惩。贫困村村组道路工程建设任务纳入扶贫绩效考核,作为全县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的重要内容,实行“周统计、月评比、季通报”机制,县政府将对工作措施得力、工程建设推进良好的镇予以表彰;对措施乏力、质量不优、进度缓慢的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