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1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7-016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7〕52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5-06 13:1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汉阴县201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追赶超越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动员视频会议和2017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革创新市场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对违法者的惩处,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对消费者的警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汉阴追赶超越发展。

  二、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

  三、整治和规范重点

  坚持“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对全县已批准的互联网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店)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发布商品信息和进行假冒伪劣商品交易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的网站(店),书面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保存好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证据,按照刑事犯罪案件处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调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检察院、经贸局、公安局、电商办、各镇人民政府)

  (二)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行为。围绕农村市场在重大节庆和春耕、夏种等重要时段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特点,重点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下乡”等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果、蔬、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专项治理,查处非法销售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强化农资经营企业产品抽检,重点检测种子苗木质量、品种真实性以及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违禁成分,严肃查处虚假宣传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检察院、公安局、农林科技局、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流入。制定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指南,推进软件使用管理标准化,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建立常态化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县文广局、财政局(公产局)、农林科技局)

  (四)加强重点商品监管。依法开展打击假冒侵权专项行动,对全县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服装、洗涤用品、儿童用品、建筑材料、工程材料、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的企业和个体户开展检查,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所使用材料进行全面抽检,发现假冒侵权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案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检察院、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经贸局、公安局)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运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生产许可、资质审核、投融资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禁止和限制国家负面清单中明确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严格控制高危行业和高危项目安全准入。持续抓好商事制度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积极开展“证照整合”工作,探索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提高效能。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贸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

  (七)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按照“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的执法原则,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界定监管界限,推行廉政风险点建设。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监管部门不得做出影响市场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和行为;监管部门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责任单位:县、镇参与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汉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县法院、检察院、宣传部、月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物价局)、经贸局、财政局、公安局、审计局、文广局、农林科技局、卫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分管领导和各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日常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污染源和重点产品的监督,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服务、网络信息、电子商务、房地产等领域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督查问责,务求实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专项整治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本次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县政府。要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强化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检查问责力度,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