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2018-000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2-11 15:52 |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汉财预字[2018]1号和汉财预字[2018]5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环境问题。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和稽查。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十)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全县各镇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夯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执法权限障碍的,下一步将请示县政府下达委托执法清单,权责对等,理顺环境管理体制,促进部门和镇的环保工作开展。
二是抓好治污降霾工作,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天然气管网建设、建筑扬尘的监管治理、燃煤锅炉改造、重点企业执法监督,全面提升县域空气质量。
三是以加强“河长制”管理为抓手,切实让全县302条河流的环境问题有制度、有措施、有经费、有人管控、有人负责。以建设月河工业集中区、涧池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落实月河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加强月河水污染防治,解决全县溪流河道的污水直排和施工;打击企业违法排污,查处豆制品加工、采砂等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完成垃圾处理场的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我县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全面实施土壤环境保护,配合农林科技局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加大秸秆和地膜回收利用。查处土壤环境污染案件,继续开展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规范建设汉阴县环境监测三级站,初步形成环境监测能力,为全县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立科学的平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行政股、综合股2个股室,下属汉阴县环境监察大队、汉阴县环境监测站两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纳入环保局统一核算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机动车1辆。2017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683469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万元。其中生态环保建设资金200万元;环境保护监测经费120万元。
七、2018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局预算单位收入总计453.73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400.5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县财政不再将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到单位,故未预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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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局支出预算为453.73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3.7368万元,占支出总额25%;专项资金支出340万元,占支出总额7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400.53万元,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全局预算单位收入总计453.73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40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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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局支出预算为453.73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3.7368万元,占支出总额25%;专项资金支出340万元,占支出总额7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400.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3.7368万元。较上年减少1400.5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县财政不再将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到单位,故未预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汉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运行(2110101)113.7368万元,其他环境监察与监测支出(2110299)12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支出220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3.7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5168万元,较上年下降7%,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且养老金由县财政直接向县人社局基金办划转,不再列入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1614万元,较上年减少8%,原因同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5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用运转经费支出25.22万元,较上年减少35%,原因为将环境保护监测重点工作经费列入专项业务经费;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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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2018年会议费预算1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安排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环保局政府采购预算共17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7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汉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