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18-0149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2-08 08:0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纪律处分规定》等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 拟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监督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查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县级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依法审批或者备案本县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综合协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统一核定管理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四)组织协调城乡经济调查任务;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职称考试、职务评聘。

(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破解统计难题结合起来,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各个方面。以十九大精神统领统计工作,不断加强统计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快实现统计职能、统计内容、统计方法、统计手段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

(二)积极推进统计体制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在安康开展市级统计机构对县级统计机构的垂直管理试点工作。

(三)积极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有关要求,按要求成立经济普查领导机构组建县乡普查办公室,抽调和培训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落实普查经费,做好普查宣传,抓好普查方案制定,开展摸底调查,为201911日正式登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家底,认知县情家底,特别是掌握第二、三产业发展现状,结构和效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努力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扎实做好追赶超越、县域经济监测、市对县目标考核各项统计指标的数据收集整理、审核评估、汇报衔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全面反映全县发展态势。落实中省市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接全省“五新”战略目标任务,着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完善统计体制,填空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摸清企业运行状况,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形成科学权威的调研报告,满足各界需求,提升统计公信力。

(五)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汉阴县夯实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157号),夯实“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六)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一是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及社会各界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统计法》为准绳,坚持“双随机”原则,集中力量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抵制和排除统计工作中的各种干扰,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七)锻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实干、有为的统计干部队伍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汉阴县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县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下属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汉阴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汉阴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两个中心经费未独立,纳入局内经费统一预算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8月底,局机关共有编制15人,实有在册人数17(不含离退休人员)。由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聘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1人;现有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830日,本单位固定资产57.7868万元。单位没有2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公务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或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专项资金2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73.47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183.0973万元减少9.6273万元,同比减少5.25%。主要减少原因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预算经费减少。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73.47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支出148.47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3.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3.47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183.0973万元减少9.6273万元,同比减少5.25%。主要减少原因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预算经费减少。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3.47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支出148.47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3.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

3.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4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7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13.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1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资支出;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35.28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运行各项支出。

  (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专项经费10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5万元,县域经济监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经费10万元。

2018年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比上年183.0973万元减少9.6273万元,同比减少5.25%。

减少部分:

2017年实际安排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15万元,2018年未安排此项预算,2018年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预算普查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

增长部分:

主要是由于干部工资调整使人员经费增长。

4.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安排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8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汉阴县统计局

2018年2月2日


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